贤达人通[2025]58号
各院、中心、部、处:
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上外贤达人〔2025〕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5年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学校组织开展高等学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自然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图书资料、实验技术6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2.符合申报条件、申报系列与现任岗位工作性质一致,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任专职教职工可以申报。
3.本年度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不予受理。
4.任职年限计算时间和学术水平和技术能力成果统计时间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者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对应申报类别分别完成以下工作:
1.申报初级及入职前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新进人员须准备材料(纸质和电子版)
(1)教师岗人员填写《助教认定及带职教师职务聘任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非教师岗人员填写《非教师岗位初级认定及带职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2);
(2)入职前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新进人员申请原级聘任,须提供包含原评聘单位聘任意见的《职务聘任申报表》。
2.申报中级须准备材料(纸质和电子版)
(1)《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候选人校内申请表》(附件3)1份;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候选人申报材料登记表》(附件4)1份;
(3)提供符合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如所受奖励、主要学术论文著作与科研成果等方面)的原件、复印件、电子件各1套(如涉论文、著作等需提供封面、目录及正文)。
(1)《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候选人校内申请表》(附件3)1份;或《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候选人校内申请表》(附件5)1份;
(2)《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附件6)1份;
(3)《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附件7)1份;
(4)提供符合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有关要求及《成果登记表》、《评议表》的“填表说明”见附件8。
(二)二级单位工作
1.各二级单位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并在7月8日前将组成人员名单报备人事处。
2.二级单位聘任小组完成申报者资格初审,并将初审通过者申报材料清单在本单位公示5日。
3.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部门申报材料名册汇总表》(附件9)。
(三)学校材料审核、相关考察与学术技术评议
1.校级材料审核工作组对申报材料复核。
2.校级思想品德考察组、教育教学考察组和学术技术评议组分别对通过复核的中、高级职务申报者进行思想品德与教育教学考察、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
3.通过复核的高级职务申报者材料清单经聘委会审议并在校内公示5日后,提交第三方机构进行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的评议。
(四)校内聘任审议工作
学校聘任委员会根据校内外各专项工作机构的意见,结合岗位要求完成对申报者职务聘任事项的评议表决,拟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并在校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发文聘任,起聘日期为2025年1月1日。
三、其他要求
1.7月21日,各二级单位须将申报者各类表单、佐证材料、《汇总表》交至人事处(教发中心)杨怿瑢老师处(邮箱2321111@xdsisu.edu.cn)。
2.上交的纸质材料需正反面打印(佐证材料正反面复印)。
3.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术技术评议费金额及收取方式另行通知。
4.从事档案、会计、审计工作的非教师岗人员须取得国家和本市相关任职资格可申报相应系列各级职务,由学校根据专业工作需求择优聘任。符合研究系列各级职务申报条件的非专职从事研究工作的非教师岗人员,可申报研究系列各级职务。
请各二级单位须严把申报者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对标不清,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二级单位,将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特此通知。
附件:
1.助教认定及带职教师职务聘任申请表(个人+院部填写,2份)
2.非教师岗位初级认定及带职申请表(个人+院部填写,2份)
3.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候选人校内申请表(个人+院部填写,1份)
5.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候选人校内申请表(个人+院部填写,1份)
8.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关填表说明
9-1. 2025年初级认定及带职人员职务聘任申报名册汇总表
9-2.2025年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候选人申报名册汇总表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教发中心)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