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达人通〔2024〕99号
各院、中心:
为适应多科性办学现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自2023年9月起将教师的基本工作量设置调整为“10系数课时+2系数课时”。现请各教学单位对前一年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填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填报对象
所有专任教师、和经学校认定具有兼课资格且在本学期有授课任务的非教师岗人员。
二、填报要求
(一)落实教学任务的单位统一按“10系数课时+2系数课时”工作量要求填报《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各单位教学工作量安排表》(附件1),其中有跨部门兼课的老师,同时附上《上外贤达学院学期兼课申请表》(纸质版)(附件2),未经部门领导批准擅自跨部门兼课的,一律不支付课时费,其中:
1.“跨部门兼课人员”,务请按照《关于重申跨岗、跨部门兼课审批规定的通知》(贤达人通(2021)33号)(附件3)的规定执行;
2.高级职称的专任非专职教师务请排定授课任务;
3.未按规定安排教学任务(不足或超过基本工作量4系数课时)的需在填报同时提交有关说明。
(二)仅对按标准教学工作量核定工资的专职教师“+2”系数课时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类别 | 内容 | 拟系数课时/周 | 备注 |
指导类 | 学业导师 | 1 | 每带一个班为1 |
青年导师 | 2 | 每带一位为2 | |
教学项目类 | 市级教学项目负责人(已立项) | 1-2 | 每项参与者为1 |
校级教学项目负责人(已立项) | 0.5-1 | 每项参与者为0.5 | |
教学团队负责人(已立项) | 1-2 | 每项参与者为1 | |
经备案的教改相关项目负责人 | 1-2 | 每项参与者为1 | |
其他经批准的学院申请项目 | 1-2 | 每项参与者为1 | |
管理类 | 担任课程负责人 | 1 | 仅对无任何津贴人员 |
其他参与学院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 (如兼职教秘、兼职辅导员等) | 1 | ||
开拓新课程类 | 主动承担具有挑战性、前瞻性的 拓展课程准备工作 | 2 | |
参赛类 | 指导学生参赛或个人参赛(市级以上) | 1-2 | 如未获奖则为1 |
指导学生参赛或个人参赛(校级) | 0.5-1 | 如未获奖则为0.5 | |
实践类 | 学期中获取学校“双师认定办法”中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2 | 获得之日起的下一个学期使用,仅享受一学期 |
作品类 | 学期中在校院组织或参与策划一场作品展示、话剧、音乐会等 | 1-2 | 每项参与者为1 |
注:
1.自已所授课程范围内的课外辅导、答疑、调研、课程实践等本属于自己教师教学职责内各项活动,不纳入“+2系数课时”范围;
2.部分教学活动另有专门费用支付的,则不能纳入“+2系数课时”范围;如纳入,则不再额外发放专门费用,如担任青年导师、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等;
3.“+2系数课时”,每人每周仅统计“2系数”工作内容。
三、提交时间
以上表单的电子版和领导签署的纸质版统一于9月5日下班前提交人事处陈琳玲老师(邮箱1921036@xdsis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各单位教学工作量安排表
2. 上外贤达学院学期兼课申请表
3.《关于重申跨岗、跨部门兼课审批规定的通知》(贤达人通(2021)33号)
人事处(教发中心)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