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达人通〔2024〕96号
各院、中心、部、处:
根据《关于绩效工资二次分配中校级调控资金分配的试行办法》(贤达人通〔2019〕88号)文件精神,现就各单位负责人填报所辖教工假期工作确认表事宜通知如下:
1.假期工作确认的适用对象
中层助理及以下级别教职工(含退休人员);假期进校值班或者合约规定假期正常上班或轮班制的辅助、工勤岗位及年薪制人员不属于确认范围。
2.填表要求
(1)对假期因公到校工作的管理人员,填写《管理人员假期工作确认表》(样张见附件1),并由部门领导签批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如同一任务多人执行的则按人员分开填写;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完成的,则由主办单位确认。
(2)对发生负面清单行为的教师岗人员,填写《教师假期工作负面信息表》(样张见附件2),由部门领导签批后报教务处审核。
3.提交时间
请各部门在8月26日前将完成各级审批后的“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与电子版传送人事处施玲艳老师。
经查证,如出现虚报或谎报行为的,将作为“一票否决事项”对当事人和班子领导作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管理人员假期工作确认表》;
2.《教师假期工作负面信息表》。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