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达人通〔2024〕91号
各院、部、处、中心:
各部门提交的本次二次分配明细表经校领导审核已全部通过。现就部门自行上传《2024年上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次分配金额》的操作提示如下:
一、操作对象
部门负责人及指定专人(如非日常薪资平台操作员则及时反馈人事处)
二、操作步骤
1)发放内容写明部门及具体发放项目名称,如“**部门2024年上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奖金”;
2)发放银行,选择“广东发展银行”;
3)单据创建完成后,发放金额填写在“奖金”栏目;
三、完成时间:8月5日前。
四、注意事项
1.请务必审核上传平台的金额与提交人事处的明细表保持一致。
2.涉及派遣人员由人事处操作。
3.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陈琳玲老师联系。
特此提示。
收到请回复,谢谢!
人事处(教发中心)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