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高校“民师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民(2022)12号)文件要求,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现就开展2022年“民师计划”项目结项校内评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结项自查,提交材料
1.《上海市民办高校“民师计划”项目结项书》1份;
2.取得的科研成果电子版(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并在目录上标注论文标题;其他成果佐证材料;以上材料编制在一个PDF文件中)1份。
二、专家评审
学校将组织校内专家对结项材料进行线上评审,评审结果另行通知。以上材料请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20日(周四)前送交至人事处(行政楼103),电子版发至邮箱:2221028@xdsisu.edu.cn。
特此通知。
人事处(教发中心)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