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事处代办教职工上海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的通知

发布者:曹玉婷发布时间:2024-11-01


贤达人通〔2024127

各院、中心、部、处:

根据《关于办理专职专任人才服务校内操作办法》[贤达人通〔201645]的相关规定,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人事处于10月份开展“居住证积分”、“居转常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国内应届博士生落户”等业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请

1.申请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登陆一站式师生服务平台,填写“人才服务申请表”后,提交审批;

2.二级学院申请人打印审批后的“人才服务申请表”,统一交各学院秘书;职能部处申请人直接交到人事处。

3.本通知中的本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仅指2024国内应届博士生。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要求,其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的截止时间为20241231日,需在该时间节点前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完成现场申报。请各二级学院秘书指导有需求的提交申请,已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未签订劳动合同二级学院秘书负责提出申请。


二.学院/部门审核及提交材料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及通知相关要求,网上审核申请人的申请事项;

2.请各二级学院秘书汇总申请人“人才服务申请表”(纸质版)及申办人员信息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曹玉婷(崇明校区行政楼103室),电子版发送2221026@xdsisu.edu.cn

3.以上各类表单提交截止时间:2024116日(周三)。

三.各业务政策查询

方式一:登录学校官网→人事处主页→国家政策版块查询;

方式二: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此外,人事处将在后续安排“人才服务通气会”,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办理专职专任人才服务校内操作办法

附件2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

附件3:申办人员信息汇总表


人事处(教发中心)

202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