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达人通〔2024〕127号
各院、中心、部、处:
根据《关于办理专职专任人才服务校内操作办法》[贤达人通〔2016〕45号]的相关规定,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人事处于10月份开展“居住证积分”、“居转常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国内应届博士生落户”等业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请
1.申请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登陆一站式师生服务平台,填写“人才服务申请表”后,提交审批;
2.二级学院申请人打印审批后的“人才服务申请表”,统一交各学院秘书;职能部处申请人直接交到人事处。
3.本通知中的“本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仅指2024年国内应届博士生。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要求,其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需在该时间节点前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完成现场申报。请各二级学院秘书指导有需求的提交申请,已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由二级学院秘书负责提出申请。
二.学院/部门审核及提交材料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及通知相关要求,网上审核申请人的申请事项;
2.请各二级学院秘书汇总申请人“人才服务申请表”(纸质版)及申办人员信息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曹玉婷(崇明校区行政楼103室),电子版发送2221026@xdsisu.edu.cn;
3.以上各类表单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周三)。
方式一:登录学校官网→人事处主页→国家政策版块查询;
方式二: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此外,人事处将在后续安排“人才服务通气会”,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办理专职专任人才服务校内操作办法
附件2: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
附件3:申办人员信息汇总表
人事处(教发中心)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