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例》有关申报条件二轮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曹玉婷发布时间:2024-06-29


贤达人通〔202485

教务处、科研处、党办:

感谢各位领导在2024年职称评审条例修订工作中的辛苦付出,现反馈628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聘委会”)针对前期修订工作的审议意见,并对第二轮修订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牵头部门

拟定或修订的相关文件

聘委会反馈意见

二轮修订要求

教务处

1.拟定《教师教育教学质量与水平评价方法》

2.拟定《学校认定的代表性成果清单》(教育教学类)

3.拟定《核心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期刊目录》

4.修订《上外贤达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中“基本合格”与“不合格”等次的确定依据》(教学科研方面)

1.完成

2.未完成

3.未完成

4.完成

2.需在市级文件申报条件之外拟定校内认定的《教育教学类代表性成果清单》

3.拟定《教研论文核心期刊目录》

详见附件1

评建办

修订《上外贤达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中“基本合格”与“不合格”等次的确定依据》(试卷、毕业论文(设计)检查方面))

完成


科研处

1.拟定《学校认定的代表性成果清单》(学术与技术类)

2.修订《教师岗位职责》中研究开发职责要求

3.修订《上外贤达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中“基本合格”与“不合格”等次的确定依据》(教学科研方面)

4.组织各学院各学科结合实际,重新审定重要学术期刊目录;布置外语学院提交按规定程序产生的非通用语种重要学术期刊目录(①列明扩容期刊目录的使用单位;②至少3位学科领域专家书面推荐意见;③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意见)

1.部分完成

2.完成

3.完成

4.完成

1.在《学校认定的学术技术类代表性成果清单》中需区分正高和副高的成果差异要求,详见附件2

党办

1.拟定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标准》

2.修订《上外贤达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中“基本合格”与“不合格”等次的确定依据》(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方面)

1.部分完成

2.未完成

仅需在职称评审条例中简单列示指标或标准,详见附件3

人事处

1.收集兄弟院校《艺术类代表性成果清单》

2.修订《教师岗位职责》

3.修订《上外贤达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中“基本合格”与“不合格”等次的确定依据》(培训与发展、履职和工作态度方面)

1.部分完成

2.完成

3.完成

1.对照A校代表性成果清单中的以主办方为要素设置,组织专家按规定程序产生各级重要活动名称,报学术委审批。详见附件4






二、时间要求

请各位领导将修订内容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后,71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教发中心)杨怿瑢

邮箱2321111@xdsisu.edu.cn,同步提交纸质版。


特此通知,感谢配合!


附件1:现条例有关内容与修订样式(教务处)

附件2:现条例有关内容与修订样式(科研处)

附件3:现条例有关内容与修订样式(党办)

附件4:艺术类展演等代表性成果清单的修订程序与要求(人事处)




上外贤达学院聘委会

人事处(教发中心)

202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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