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鉴证及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曹玉婷发布时间:2023-11-28

贤达人通〔2023141


各单位:

根据《上外贤达学院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证鉴证规定》(上外贤达人通(201710号)有关要求,现开展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鉴证及检查工作,请各部门根据下发的“附件”名单及内容进行逐项登记:

  1. 首次鉴证:对入职满两年承担教学任务但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首次鉴证,填写完备的《202312月教师资格证鉴证信息汇总表》;

  2. 未通过鉴证者的再检查:对入职两年以上承担教学任务但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检查,填写完备的《202312月教师资格证检查信息汇总表》;

  3. 除上述两类人员外,对参加2023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进行排摸,填写完备的《参加202311月高教资格鉴证人员成绩反馈表》。

4.以上附表及附件中提到的“截图”纸质版(负责人签字)电子版121日(周五)下班前交给人事处毛洋洋老师。

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鉴证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1.2023年底应获未获证的专任专职教师,本年度考核最高等次为“基本合格”,并被调离教师岗位;

2.2023年底应获未获证的已取得兼课资格的非教师岗人员,至获证前将不再允许承担教学任务。

(注:如有特殊情况请在《汇总表》的“备注”栏目描述。)


特此通知


附:1.202312月教师资格证鉴证信息汇总表

2.202312月教师资格证检查信息汇总表

3.参加202311月高教资格鉴证人员成绩反馈表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教发中心)

202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