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达人通〔2023〕133号
各院、部、处、中心:
按照《上外贤达学院关于行政教辅人员兼课规定》(上外贤达人〔2022〕23号)(附件1)的相关要求,学校将开展2023年上半年行政教辅人员兼任教学任务资格的申报工作,现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符合基本条件有授课需求的人员,完成《上外贤达学院行政教辅人员兼课资格审批表》(附件2)的首页填写(含个人信息、部门意见),11月20日16:00前把《审批表》纸质版(双面打印)和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仅需填写前8列)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交给人事处曹玉婷。
2.11月27日起两周内,由教务处牵头安排专业试讲,完成审批。
3.12月11日前,教务处签署审核意见并向人事处反馈结果。
4.所属部门及教务处必须严格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兼任教学任务资格的基本条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外贤达学院关于行政教辅人员兼课规定》;
2.《上外贤达学院行政教辅人员兼任教学任务资格审批表》;
3.《2023年下半年行政教辅人员申报兼任教学任务资格信息及鉴定结果汇总表》
上外贤达学院教务处、人事处(教发中心)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