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曹玉婷发布时间:2024-09-06


贤达人通(2024102

各院、中心、部、处:

根据《关于印发<上外贤达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上外贤达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的通知》(上外贤达人【20205)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下半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符合申报条件、申报系列与现聘岗位任务一致,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任专职教职工。

2.申报系列指高校教师、社会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图书资料、实验技术等六大系列。

3.任职年限计算至20241231日止。

4.业绩成果等统计的截止时间为2024930日。

5.申报评议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一、二级学科填写(附件1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文件有关思政表现和职业道德、学历学位及任职年限、教学能力、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其他要求等申报条件的专任专职教职工,根据申报类别填写下表: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候选人校内申请表》(附件2)(纸质和电子版);

2.《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附件3)(纸质和电子版),并附符合申报条件(如所受奖励、主要学术论文著作与科研成果等方面)的有效证明和材料原件、复印件、电子件各1(如涉论文、著作等需提供封面、目录及正文)(上交具体要求见附件4;

3.《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附件5,填表说明及上交具体要求见附件4)(纸质和电子版)。

(二)部门工作

根据任职基本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开展以下工作:

1.对审查通过者进行院级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考察,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在“附件2中填写推荐意见;

2.将应聘人员材料和考察评议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916下班将填写完成的“部门申报材料名册汇总”(附件6)(纸质和电子版)与其他材料送达崇明校区人事处杨怿瑢老师(邮箱2321111@xdsisu.edu.cn

(三)学校材料审核与相关考察

学校各专项工作机构分别组织材料审核与成果鉴定,并对鉴定通过者开展校级思政、教育教学、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考察。

(四)公示与第三方机构学术技术评议

考察通过者经学校公示无异议,送交第三方机构进行学术技术能力的评议。

(五)校内聘任审议工作

学校聘任委员会根据第三方机构反馈的学术技术评议意见,结合岗位要求组织对申报者职务聘任进行表决,表决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完成《职务聘任申报表》(另行下发)的填写后,学校发文聘任。

三、其他

1.以上述及的各类表格及佐证材料,务必正反面打印。

2.第三方机构学术评议费标准及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3.各部门需严把申报人员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申报人员材料审核中把关不严,对标不清,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情况,作为该单位绩效考评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

1.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总表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候选人校内申请表》(个人+院部填写,一式一份)

3.《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个人填写,一式一份)

4. 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的报送材料要求

5.《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市教育评估院制)》(个人填写,一式一份)

6.2024年下半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由院部填写,一式一份)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教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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