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下人员绩效改进情况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曹玉婷发布时间:2024-06-20


贤达人通〔202472

各院、中心、部、处:

为了规范绩效运行跟踪行为,增强年度考核结果应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保障人力资源优化调整的良好实现,现就开展2023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下人员绩效改进情况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技能水平提升);

2.单位提供的绩效辅导或培训指导情况;

3.整改目标中期达成情况,并预测到期达成度。

以上检查结果需附佐证材料

二、具体要求

1.各单位班子领导完成对本单位该类人员绩效改进情况的中期检查,要求由个人完成自查报告上交部门,再由部门于625日前将检查情况汇总在《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后回传至秦静邮箱(1620710@xdsisu.edu.cn)。

2.人事处组织2023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复核各单位检查结果,必要时将协同督查办、评建办对有关人员开展答辩,结合部门意见进行结果复核。

请各单位秉持客观、理性和公正的态度按时完成本项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下人员绩效改进情况中期检查记录表

上外贤达人事处(教发中心)

2024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