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达人通〔2023〕117号
各部门:
根据《关于办理专职专任人才服务校内操作办法》[贤达人通〔2016〕45号]的相关规定,人事处每年10月份组织“居住证积分”、“居转常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等业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请
1.申请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登陆一站式师生服务平台,填写“人才服务申请表”后,提交审批;
2.二级学院申请人打印审批后的“人才服务申请表”,统一交各学院秘书;职能部处申请人直接交到人事处。
二.学院/部门审核及提交材料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办法有关规定,网上审核申请人的申请事项;
2.请各二级学院秘书汇总申请人“人才服务申请表”(纸质版)及申办人员信息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曹玉婷(崇明校区行政楼103室),电子版发送2221026@xdsisu.edu.cn;
4.以上各类表单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周二)。
三.各业务政策查询
方式一:登录学校官网→人事处主页→国家政策版块查询;
方式二: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附件1:关于办理专职专任人才服务校内操作办法[贤达人通〔2016〕45号]
附件2:申办人员信息汇总表
人事处(教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