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达人通〔2023〕116号
各院、部、处、中心:
根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结合近期“转设评估”和“高校分类评价提升方案”等重点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现参考原《“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证办法》(上外贤达人[2022]20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度“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纳入“专任”统计口径的各类身份的教师,包含专任退休、专任外单位兼职和专任专职教师。
二、申报条件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并受聘中级及以上专技职务,同时符合下列4项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认定:
1.具有在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等单位从事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的实践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或具有承担校企合作课题经历和能力,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2.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颁发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准入类(特许)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水平评价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或大型仪器设备操作上岗证书。
3.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其成果已被学校(或企业)使用,或以主要负责人身份完成校级及以上实验实训重点课程建设。
4.具备由校学术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认定的其他条件。
三、时间安排
1.10月19日(周四)15:00前,各部门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汇总表》(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至人事处(教发中心)毛洋洋老师;
2.10月下旬,人事处汇总复核后报学术委员会师资建设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审定,经网上公示后发布认定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双师型”教师认定的申报汇总表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教发中心)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
2023年“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的申报汇总表
部门名称:
序号 | 姓名 | 所属系部 | 专业技术职务 | 认定类别 (申报条件中的1-4) | 佐证材料内容 |
示例1 | 张三 | 英语 | 讲师 | 2 | 高级口译证书复印件 |
2 | 李四 | 金融 | 副教授 | 1 | 企业单位的合同复印件 |
3 | 王五 | 数媒 | 讲师 | 2 | 工艺美术师 |
4 | 朱* | 思政 | 讲师 | 3 | 获得校级及以上实验实训重点课程建设的证明 |
说明:佐证材料附在该表后面,并按序号排列。
制表: 部门负责人签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