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民办高校“民师计划”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曹玉婷发布时间:2023-10-09


贤达人通〔2023111

各院、部、处、中心: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师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民[2023]21号)的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民办高校教师专项培育计划(以下简称“民师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按照市教委名额分配,我校可推选7人,其中专业教师、思政系列教师(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双师型”教师各2名、管理人员1名。每个学院至多推荐1名专业教师和1名双师,已承担各类教科研、人才计划项目,尚未结项的教师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民师计划”项目申请人应是在学校岗位上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师及管理人员,且满足基础性条件针对性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

三、时间安排

经各部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推荐人选及有关材料按以下时间要求报送:

1.101414:00前,各部门经公示3天后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及《项目申报书》附件3至人事处(教发中心)杨怿瑢老师

2.1015-18日,学校专家评审各部门推荐人选并上报校领导审议;

3.1019-20日,审定的上报人选在指定网站登录申报,将另行通知。

 

各部门需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将停止下一批次推荐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师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2023年度上海市民办高校“民师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docx

附件3:上海市民办高校“民师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docx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教发中心)

202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