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达人通〔2023〕69号
尊敬的各位评选工作小组成员:
根据《上外贤达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上外贤达人(2023)15号)有关要求,现将召开“双优”评选工作小组对部门推荐人选进行资格与材料的初审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2023年6月9日(周五)上午9:30
二、地点:虹口行政楼18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校领导,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会、教务处、科研处、学生管理服务中心、督查办公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等部门负责人。
四、会议议程
1.秦静介绍各部门推荐情况;
2.对被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的初审情况;
3.集体评议拟推荐对象的其他申报材料;
4.投票确定进入答辩环节的入选人员名单。
五、注意事项
1.下发“2023年双优评选条件(摘要)”(见附件1),供各位领导在初审会当天做评议的对标依据。
2.会议重要,请勿缺席。
特此通知。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教发中心)
2023年6月8日
附件
上外贤达学院2023年“双优”评选条件(摘要)
一、参评对象与评选原则
(一)参评对象
在校工作满两年(截至2023年4月30日),并在近两年年度绩效考核中获得过“优秀”或“良好”等次的专任专职教职工。
(二)评选名额
各单位按照参评对象的6%进行推荐(不满1人的按1人),最终选出至多10名优秀教师和1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
(三)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评选方式。
二、评选条件
(一)被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学校声誉,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业绩突著,事迹感人,得到同事公认。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较强的立德树人能力,关爱学生,关心集体,主动配合并认真负责地完成校、院布置的各项工作。
2.教学一线工作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教学基本建设,近两年完成撰写教改实施方案或者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五名的主要负责人),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获得各类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的),勇于承担教学管理与专业发展职责(系主任等)。
4.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及科学研究工作,并取得与所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近两年主持校级及以上各级各类教研、科研项目1项(包括横向项目);或在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教学、科研论文1篇;或取得出版教材、专著、译著,政府决策咨询报告、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一项研究成果。
5.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近两年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沟通执行能力或岗位专业技能;敬业奉献,精益求精,办事公道、风清气正,是职工群体的模范与表率。
2.在本校行政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后勤服务等方面能结合部门或岗位工作实际,开拓创新,工作富有特色。
3.被推荐的行政管理人员需具备与岗位匹配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制度设计能力,近两年内主笔起草制度性文件并在校级层面实施。
4.在工作中善于思考,并注重研究,近两年内能结合本职工作取得研究成果,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专业研究报告;或者课题项目立项等。
5.被推荐对象若为辅导员岗位者还需满足以下条件:素质能力过硬,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顺利完成学业最终成才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业绩优异,在团队中具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能准确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良好的应急处置能力,妥善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秉持教辅联动、协同育人理念,主动协同学业指导;在学生社区制管理、园区网格化管理等重大改革项目中,主动作为并取得良好成效;指导学生或班级荣获市级及以上荣誉;积极参加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理论研究、主题班会、案例评选等专项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或成绩(入围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复赛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