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达人通(2023)16号
各院、部、处、中心:
根据2021年教职工薪酬调整方案中“增资计划”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激励性倾斜增资”的名单申报工作。
一、2021年增资计划回顾
(一)激励性倾斜增资性质
是对中层以下级别专职教职工中“素质能力出众,业绩贡献突出”之“团队核心骨干”的浮动绩效津贴,不属于固定性工资收入,是根据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实行的浮动管理,即一次入选享一年(每年的3月至次年2月)。
(二)增资对象的特征
1.模范遵守制度,协同配合意识强,执行力强,敢于担当,关注细节,精益求精,积极投身校院建设与改革,并在教育教学岗位取得显著成效。
2.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敬业尽责、积极热情、有强烈的使命感。
3.拥有与学校建设发展相匹配的知识和技能,善于思考,并善于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4.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在团队中能起带头、正向激励作用,能主动影响、带动及指导他人,是团队中的核心进取力量。
(三)增资标准与享受时段
对应基础性定额增资的标准,同等月增相应额度,具体标准为:专科及本科500元/月,硕士700元/月,博士、副高及以上900元/月,退休及兼职600元/月。学校原则上控制在二次绩效分配总人数的35%左右。
二、2023年上报办法
各部门重点推荐业绩贡献与岗位胜任力评估结果多年稳定排位前30%的绩优者,且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符合增资对象的特征;
2.上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或“良好”。
三、时间安排
1.3月10日前,各单位提交拟推荐的《2023年激励性倾斜增资名单申报表》(附件1),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人事处陈琳玲老师(邮箱:1921036@xdsisu.edu.cn)。
2.3月17日前,督查办、评建办、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五部门复核拟推荐的教师和行政人员资格;学生管理服务中心、职业规划与发展服务中心、人事处三部门复核拟推荐的辅导员资格。
3.3月底前,学校薪资调整领导小组审定入选名单;
4.4月10日,随3月的工资核发2023年“激励性倾斜增资”。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年“激励性倾斜增资”名单申报表(样张);
2.2022年“激励性倾斜增资”名单(供参考,另行下发)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中心)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