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3年上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的会议通知

发布者:曹玉婷发布时间:2023-06-28


贤达人通〔202378

各院、部、处、中心:

根据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有关“2023年上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及68日下午1400召开的会议精神,鉴于高校资格认定程序繁复、资料审核严格,本部门即将召开该项申报工作会议,集中解释相关工作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74日(周二)10:00,崇明校区国际交流学院312室。

二、参会对象

1.各部门行政秘书。

2.还未获取高校教师资格证但已具备三门教育类专业课程(《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合格证书(注:有效期为3年,以考试日期为准)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的专任专职教师、和经学校审定兼任教学任务资格的学生辅导员和其他岗位人员。

3.还未获取高校教师资格证,也没有三门教育类专业课程考试及普通话测试的副教授、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专职教师。

三、重要提示

1.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有相应的法律意义,各位教师应予高度重视,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相关材料并完成相应操作,延误任一环节都将导致当年度无法完成资格认定。

2.请各部门行政秘书务必于会前、会中或会后采集相关信息填写2023年上海市高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汇总表》(附件1,于2023630将电子版发至人事处(教发中心)秦静老师邮箱(1620710@xdsisu.edu.cn,同时提交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23年上海市高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部门汇总表

2. 2023年高校任教学科目录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教发中心)

2023628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