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能根据学校教学大纲的要求使用英语讲授法学课程。相关课程包括:商法、公司法、合同法等。
2.布置适当的作业,并及时地批改作业。
3.辅导学生,并保留学生学习进程记录。
4.定期为学生辅导学习报告。
5.按照学校和课程考试要求进行阅卷和辅导。
二、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法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研究生学历。
3.良好的英语表达能力,能够用英语教学,雅思6.5分以上优先。
4.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
5.海外留学背景者优先。
6.有国际课程教学相关实习经验者优先。
7.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招聘人数
若干(招满即止)
四、薪酬待遇
1.薪酬从优,具有博士学历或者教授职称的人才,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并视个人能力给予人才特殊津贴。
2.实施导师制,提供全员岗位培训,资助国(境)内外博士深造与交流访学,提供专业与管理双通道职业发展路径。
3.提供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缴纳五险两金(企业年金与公积金),提供医疗保险、年度体检、教工疗休养等工会福利及附属幼儿园入园优惠政策。
4.提供崇明校区教师宿舍,协助申请高性价比政府公租房;提供两校区通勤班车。
5.录用后学校协助为符合上海市落户政策的人员完成引进人才、海外留学人员等相关落户手续。
五、应聘材料(附件及邮件均以“姓名+应聘岗位+贤达”命名)
六、投递邮箱
gjjyxyzp@xdsisu.edu.cn
所有录用人员与上外贤达学院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