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民办高校强师工程新教师岗前培训的特别提示(三)

发布者:曹玉婷发布时间:2023-04-19

贤达人通202348

各院、部、处、中心:

根据贤达人通〔202320号《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上半年“强师工程”各项目培训培养人选的通知》要求,现对其中新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工作进行补充提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237-202312

第一阶段(20237月下旬-8月),线上学习

第二阶段(20239-12月),逢周五、周六线下学习

  1. 参训对象:

该项目为必修项目(是申报教委“高青”项目的必要条件),参加对象原则上为下列三类:

1.专职教师:202331日以入职、未参加过教委强师工程新教师培训项目的专职教师名单见附件1)(已具备讲师及以上专技职务任职资格,经所在单位领导鉴定,无需接受新教师岗前培训的人员,由学院备注)。

2.非教师岗人员通过校内兼课资格审批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未参加过教委强师工程新教师岗前培训项目的专职辅导员和行政人员(名单见附件2

3.非以上2类人员、但经所在单位领导确认需要参加培训的其他教师。

  1. 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55日(周五)前,反馈附件3报名表至人事处(教发中心)吕冰处。


特此通知


附件1 专职教师参训名单.xlsx

附件2 非教师岗人员参训名单.xlsx

附件3 强师岗前培训报名表.xlsx

上外贤达人事处(中心)

2023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