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秦静发布时间:2022-07-0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公安局




沪教委学20222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

做好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

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

为做好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央和本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举全市之力加快推进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的重要措施。本市各有关部门、各高校和用人单位要从加快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和厚植上海人才优势出发,认真做好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为吸引优秀人才尤其是高水平大学毕业生进沪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管理、优化服务,聚焦重点产业,聚焦重点区域,聚焦基础研究领域,优先满足用人需求。围绕本市打造更高水准的文化地标集群、更高人气的文化交流舞台、更高能级的文化交易平台,优先保障用人需求。面向扶持承担国家或本市重大科技专项的关键性岗位以及远郊地区从事教育、卫生、农业技术等公益性岗位和其他特殊岗位,重点保障用人需求。

三、相关主管委办局、在沪央企、市属单位、部分区等申请材料受理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受理经办机构”),要认真审核下属(辖)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在2022729日前提交《受理经办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附件4)。相关主管委办局、区、总部在沪央企、区和市级及以上开发园区结合2022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做好重点扶持用人单位的遴选和推荐工作,2022819日前向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推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重点扶持用人单位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并提交《2022年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推荐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情况登记表》(附件5

四、各高校要认真做好2022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相关政策和具体手续办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管理、规范程序、认真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确保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同时,对有意向申请本市户籍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提醒其向用人单位核实该单位是否具备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申请本市户籍的资格。对有关高校材料初审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将予以通报,并督促有关高校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各用人单位应按照《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指南》(附件1)和《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附件2)的要求,及时为本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等进沪就业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根据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需求,如实告知本单位是否具备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申请本市户籍的资格。用人单位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损害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权益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客观、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书面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存在虚假用工或提供不实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用人单位当年申请资格,并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shec.edu.cn)公布。同时,将单位失信行为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

六、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应当书面承诺个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如有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个人失信行为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对已骗取的本市常住户口、居住证,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注销。对构成犯罪的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毕业生落户后未履行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可提出撤销户籍的申请。

七、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要加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全面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有需要或审核中发现疑似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可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鉴定。工作人员违反相关工作规程,造成不良影响的,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各受理点要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2017年沪府令58号)、《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沪府发201789)和《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沪府发〔201798),切实做好受理及相关服务工作。


附件:1.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

《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指南

2. 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

本市户籍办法

3.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

本市户籍评分办法

4.受理经办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

5.2022年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推荐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情况登记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上  海  市  公  安  局




2022624


附件1


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

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指南


一、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一)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携带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和《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办理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手续。

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派人事专员携带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和《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领取《通知单》手续。

(二)《通知单》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第二联用于办理《居住证》积分对应材料。

(三)领取《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1231日。

二、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详见《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沪府令58号)及《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沪府发201789)。

三、申请居住证积分

详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沪府发〔201798)。

附录: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紧缺专业目录

附录

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紧缺专业目录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所属类别

1

510102

种子生产与经营

农业技术类

2

510105

园艺技术

农业技术类

3

510109

植物保护

农业技术类

4

520301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类

5

520302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

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类

6

52030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类

7

52030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类

8

520401

航海技术

水上运输类

9

520403

国际航运业务管理

水上运输类

10

520405

轮机工程技术

水上运输类

11

520406

船舶工程技术

水上运输类

12

520407

船舶检验

水上运输类

13

520408

航道工程技术

水上运输类

14

520409

船机制造与维修

水上运输类

15

520411

船舶舾装

水上运输类

16

520501

民航运输

民航运输类

17

520502

飞行技术

民航运输类

18

520503

空中乘务

民航运输类

19

520506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

民航运输类

20

520507

航空电子设备维修

民航运输类

21

520508

民航特种车辆维修

民航运输类

22

520512

航空油料管理与应用

民航运输类

23

520513

飞机制造技术

民航运输类

24

520515

航空电子电气技术

民航运输类

25

520516

飞机维修

民航运输类

26

520517

飞机控制设备与仪表

民航运输类

27

520520

航空发动机装配与试车

民航运输类

28

520602

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

港口运输类

29

530201

应用化工技术

化工技术类

30

530202

有机化工生产技术

化工技术类

31

530203

高聚物生产技术

化工技术类

32

530204

化纤生产技术

化工技术类

33

530205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化工技术类

34

530206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化工技术类

35

530207

炼油技术

化工技术类

36

530208

工业分析与检验

化工技术类

37

530209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化工技术类

38

530210

涂装防护工艺

化工技术类

39

530211

化工设备与机械

化工技术类

40

530302

生物制药技术

制药技术类

41

550301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电力技术类

42

550302

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

电力技术类

43

550303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电力技术类

44

550304

火电厂集控运行

电力技术类

45

550308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

电力技术类

46

550309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

电力技术类

47

550312

输变电工程技术

电力技术类

48

560603

给排水工程技术

市政工程类

49

58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机械设计制造类

50

58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机械设计制造类

51

580103

数控技术

机械设计制造类

52

580104

电机与电器

机械设计制造类

53

580107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机械设计制造类

54

580108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机械设计制造类

55

580111

精密机械技术

机械设计制造类

56

580112

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

机械设计制造类

57

580113

焊接质量检测技术

机械设计制造类

58

580114

技工加工技术

机械设计制造类

59

580115

飞行器制造工艺

机械设计制造类

60

580121

药剂设备制造与维护

机械设计制造类

61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自动化类

62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自动化类

63

580203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自动化类

64

580204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自动化类

65

580205

计算机控制技术

自动化类

66

580206

工业网络技术

自动化类

67

580207

检测技术及应用

自动化类

68

580208

理化测试及质检技术

自动化类

69

580209

液压与气动技术

自动化类

70

580210

包装自动化技术

自动化类

71

580304

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

机电设备类

72

580307

设备安装技术

机电设备类

73

580309

导弹维修

机电设备类

74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汽车类

75

580407

汽车运用与维修

汽车类

76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类

77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类

78

590104

计算机系统维护

计算机类

79

590106

计算机信息管理

计算机类

80

590108

软件技术

计算机类

81

590115

航空计算机技术与应用

计算机类

82

5902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电子信息类

83

590202

应用电子技术

电子信息类

84

590204

电子仪器仪表与维修

电子信息类

85

590211

无线电技术

电子信息类

86

590220

飞行器电子装配技术

电子信息类

87

590301

通信技术

通信类

88

590303

计算机通信

通信类

89

610211

服装设计与加工

纺织服装类

90

610402

印刷技术

包装印刷类

91

610403

印刷图文信息处理

包装印刷类

92

610404

印刷设备及工艺

包装印刷类

93

610411

出版与电脑编辑艺术

包装印刷类

94

630111

麻醉学

临床医学类

95

630201

护理

护理类

96

630403

医学影像技术

医学技术类

97

630411

医疗仪器维修技术

医学技术类

98

630415

康复工程技术

医学技术类

99

630416

临床工程技术

医学技术类

100

650302

老年服务与管理

公共服务类

101

650303

社区康复

公共服务类

102

650307

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

公共服务类

103

670202

音乐表演

表演艺术类

104

670203

舞蹈表演

表演艺术类

105

670205

影视表演

表演艺术类



附件2

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申请与受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2022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条件

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215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须提供相应材料(详见申请材料说明);

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2022729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

审核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疑似弄虚作假情形的,将进一步加大核查力度,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鉴定。联席会议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综合考量后作出决议。情节特别恶劣的,取消其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用人单位2021年度与所录用并办理落户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全部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该单位2022年提出的落户申请将不予核准。

(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于2022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4.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须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录):

1.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

2.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成绩单;

6.外语等级证书;

7.计算机等级证书;

8.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

10.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

11.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12.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受疫情影响,2022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调整为分两批集中受理:第一批202274日至2022831(工作日);第二批为2022121日至20221230日(工作日)

(一)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

1.各受理经办机构须在2022729日前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受理经办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附件4)。

2.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通过一网通办或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shec.edu.cn,以下简称“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网上提交给相应受理经办机构。

3.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须备齐单位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相关书面材料,由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派人事专员携带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至相应受理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报。

4.各受理经办机构确认相关网上填报信息和纸质材料一致,审核通过后,在网上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并预约时间,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

(二)其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

如用人单位无相对应的受理经办机构,可通过一网通办或登录就业创业服务网上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从网上提交给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按照预约时间,由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派人事专员携带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等相关纸质材料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四、受理审核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材料齐全的,给予受理,并出具接收材料回执单。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依据《2022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附件3),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后,报联席会议审定。相关结果通过就业创业服务网予以告知。公布结果后,单位及获得落户资格的学生应在6个月内完成实际落户手续。

2022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标准分为72分。

五、申诉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就业创业服务网公布结果后30日内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诉(须在就业创业服务网“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并由单位盖章),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报联席会议审议。申诉结果一般应在收到用人单位书面申诉后60日内做出,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

六、受理单位、联系方式及结果查询

详见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shec.edu.cn),咨询电话:64829191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录:申请材料说明

附录

申请材料说明


一、《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须在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申请材料清单将根据网上填报内容自动生成,须一并打印提交),并须填写完整并签字加盖公章。

二、《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含学习成绩评定和学校推荐意见)中所涉及学习成绩等级以相应绩点进行评定,学科(专业)代码与学科(专业)名称必须按照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的相关学科目录填写,自设专业须填写上级学科名称和代码,表格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并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三、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协议书如含有“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将解除就业协议”内容的,不予受理)。

五、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按学期分列)。

六、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毕业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所学专业属外语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且外语课程合格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可免予提交(注:外语材料对于大部分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属于必备材料)。

七、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考试应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文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门类)专业本科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须提供“一级”及以上证书,理工科(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专业学生须提供“二级”及以上证书。

可免予提交计算机证书的有以下几类:

1.研究生毕业生;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且相关课程合格的本科毕业生;

3.免予此项要求的其他本科专业毕业生(本科2013年前入学的专业为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本科2013年及以后入学的专业为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

八、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的,须另提供以下材料(已连续3年获准受理落户申请的,只需提交下述第4项材料)

1.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2022年上级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权书原件(当年有效);

3.上年度连续12个月在职员工在沪社保缴纳通知书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4.上年度在沪缴纳增值税税单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九、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其最高学历学习阶段取得,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奖项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包括:

1.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证书复印件(验原件)。评定单位负责人员需荣誉获奖发文文件等原始佐证材料上传至指定平台;

2.全国性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包括:“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研究生创芯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证书;

3.跨校参加各类竞赛的,须由所有参赛学生所在学校的相关部门出具正式文件加以说明。

十、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验原件,专利登记簿副本不受理)且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指导教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公示证明样表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上下载);

2.该发明专利相对应的学位论文、已发表论文、课题立项书复印件(验原件)之一,论文须由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署名,立项书须载明落户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课题组成员。

申请落户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不包含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

十一、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创业的,须为符合相关要求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原始投资人(不含股权转让后受让股权的情况),另法定代表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10%(需提供验资报告)。在受理截止日前提出落户申请,须提供以下1-6项材料,可提供第7项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须于入学后设立,且在2022630日前注册);

2.验资报告(公司非零注册验资证明);

3.由毕业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创业情况报告》;

4.2022年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申报表(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

5.创业期间(2022年度内至少连续6个月)创业企业的员工劳动合同、企业缴纳社保单据、为员工(至少1人)及本人缴纳社保单据复印件(验原件);如毕业生本人因户籍原因无法缴纳社保的,须提供其本人未在沪缴纳社保的证明;

6.创业企业2022年度内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复印件(验原件)、连续6个月生产经营进项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复印件(验原件)和连续6个月生产经营销项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7.创业企业如获相关投资,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⑴创业企业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须经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备案)、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投资的相关协议,首轮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金到位且持续投资满1年的证明;

 ⑵创业者获得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雏鹰计划或雄鹰计划资助,提供资助协议复印件(验原件)并出具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开具的已获资助证明。

十二、其他相关材料包括:

1.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父母因“支边”“支内”户口由上海市迁出的,须提供:

 ⑴由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因“支边”“支内”户籍迁出上海的证明;

 ⑵父母双方或一方“支边”“支内”工作经历证明;

 ⑶由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

 ⑴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⑵由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已婚且配偶户口为上海市常住户口的,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之一:

 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博士毕业生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⑵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硕士毕业生的,其户籍在沪配偶为博士学历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如其配偶为国外博士学位,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

 ⑶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硕士毕业生的,其户籍在沪配偶为硕士学历(或中级职称)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结婚满3年的(注:一般文件表述均用年,即指周年)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中级职称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如其配偶为国外硕士学位,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

 ——结婚不满3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中级职称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后户籍进沪满3年,验原件)。如其配偶为国外硕士学位,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

 ⑷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硕士毕业生的,其户籍在沪配偶为本科学历且结婚满5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如其配偶为国外本科学位,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

 ⑸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本科或专科毕业生的,户籍在沪配偶为博士学历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如其配偶为国外博士学位,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

 ⑹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本科或专科毕业生的,户籍在沪配偶为硕士学历(或中级职称)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结婚满3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中级职称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如其配偶为国外硕士学位,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

 ——结婚不满3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中级职称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后户籍进沪满3年,验原件)。如其配偶为国外硕士学位,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

 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本科或专科毕业生的,户籍在沪配偶为本科学历且结婚满5年的,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如其配偶为国外本科学位,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复印件(验原件)。

4.上海高校就读期间有应征入伍经历的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在2021年退役的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须提供:

1)由学校征兵工作部门(一般为人武部或保卫处)出具的毕业生入伍及退役情况证明(样张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shec.edu.cn下载中心”下载);

2)《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验原件)

5.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须提供上海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附件3

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

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


本办法由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定并发布,评分办法由毕业生要素和用人单位要素两部分组成,联席会议每年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对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需求及市政府相关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2022年标准分为72分。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

硕士、研究生                                    24

(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其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学士、本科生                                    21

2.毕业学校

第一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录1)      15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在沪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

第二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录2)      12

[其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本科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

最高学历阶段在上海高校就读,可另加2分在沪学习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八级

8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 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     7

[本科2013年前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科2013年(含)后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7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               6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分                 

(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经认定的校级及以上级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国家级                                            10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5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                    1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经认定的“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研究生创芯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选拔赛及分组赛)奖项。申请人为跨校组队成员的,须对项目创新做出实质性贡献]

  1. 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                                            10

二等奖                                            8

三等奖                                            6

  1. 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                                            5

二等奖                                            3

三等奖                                            1

[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同类奖励取最高分;荣誉称号和竞赛获奖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

3.科研创新

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参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                                                 5

[申请落户的毕业生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且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不包含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

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               5

[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办法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按相关政策执行。

5.在以京大学、清华大学为试点,探索对本科阶段为国内高水平大学(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二、用人单位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符合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劳动派遣方式除外             

7分                                                  

(二)导向要素

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见附录3)毕业生                                                 3分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                                             3

2.重点区域引进人才

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的,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用人单位为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范围内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                                                3


[上述用人单位由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所在区有关部门进行推荐,并报联席会议确认]

3.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                                        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3

用人单位为本市中小学、幼儿园 2

本市中小学体育专任教师、本市幼儿园专任教师1

[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并报联席会议确认。本市中小学、幼儿园与远郊地区教育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不累计加分]

4.自主创业

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企业经营情况良好              5

[毕业生须为符合相关要求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原始投资人(不含股权转让后受让股权的情况),另,法定代表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10%(需提供验资报告)]


说明:毕业生学校及专业加分以学校及专业代码为准。


附录:1.第一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2.第二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3.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名单

附录1

第一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0001

北京大学

10558

中山大学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10003

清华大学

10610

四川大学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0611

重庆大学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10614

电子科技大学

10019

中国农业大学

10673

云南大学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10699

西北工业大学

10055

南开大学

1071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10056

天津大学

10730

兰州大学

10141

大连理工大学

10755

新疆大学

10145

东北大学

14423

上海科技大学

10183

吉林大学

16404

上海纽约大学

10213

哈尔滨工业大学

80014

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10246

复旦大学

80022

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

10247

同济大学

80026

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东海研究站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80035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所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80040

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10255

东华大学

80123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10264

上海海洋大学

80138

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所

10268

上海中医药大学

80140

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10269

华东师范大学

80143

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

10271

上海外国语大学

80184

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80193

中国科学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

10277

上海体育学院

85901

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

10278

上海音乐学院

87903

上海社会科学院

10280

上海大学

91002

国防科技大学

10284

南京大学

91020

海军军医大学

10286

东南大学

80192

中国科学院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所

10335

浙江大学

80189

中国科学院分子细胞科学卓越创新中心

10358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80191

中国科学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


10384

厦门大学

80190

中国科学院脑科学与智能技术卓越创新中心

10422

山东大学

80176

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10459

郑州大学



10486

武汉大学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10532

湖南大学



10533

中南大学



附录2

第二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10005

北京工业大学

10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10008

北京科技大学

10274

上海海关学院

10010

北京化工大学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10013

北京邮电大学

10279

上海戏剧学院

10022

北京林业大学

10283

上海公安学院

10023

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

10285

苏州大学

10026

北京中医药大学

10287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10288

南京理工大学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10290

中国矿业大学

10033

中国传媒大学

10293

南京邮电大学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10294

河海大学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10295

江南大学

10040

外交学院

10298

南京林业大学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1030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10043

北京体育大学

10307

南京农业大学

10045

中央音乐学院

10312

南京医科大学

10046

中国音乐学院

10315

南京中医药大学

10047

中央美术学院

10316

中国药科大学

10048

中央戏剧学院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10355

中国美术学院

10054

华北电力大学

10357

安徽大学

10058

天津工业大学

10359

合肥工业大学

10062

天津医科大学

10386

福州大学

10063

天津中医药大学

10403

南昌大学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10425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10080

河北工业大学

10475

河南大学

10108

山西大学

10491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10112

太原理工大学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10126

内蒙古大学

10504

华中农业大学

10140

辽宁大学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0184

延边大学

10530

湘潭大学

10200

东北师范大学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10217

哈尔滨工程大学

10559

暨南大学

10224

东北农业大学

10564

华南农业大学

10225

东北林业大学

10570

广州医科大学

10252

上海理工大学

10572

广州中医药大学

10254

上海海事大学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10256

上海电力大学

10589

海南大学

10259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10593

广西大学

10262

上海健康医学院

10613

西南交通大学

10615

西南石油大学

80024

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

10616

成都理工大学

80025

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

10626

四川农业大学

80028

中科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10633

成都中医药大学

80029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

10635

西南大学

80030

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80032

中科院化学研究所

10657

贵州大学

80033

中科院广州化学研究所

10694

西藏大学

80036

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

10697

西北大学

80037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1070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80038

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所

10710

长安大学

80039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物所

10718

陕西师范大学

80041

中科院过程工程所

10743

青海大学

80042

中科院生态环境中心

10749

宁夏大学

80043

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

10759

石河子大学

80045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10856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80046

中国科学院盐湖研究所

11047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80047

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

11413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80053

中科院兰州地质研究所

11414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80054

中科院古脊椎所

11415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80055

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

11458

上海电机学院

80057

中国科学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11646

宁波大学

80058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11833

上海杉达学院

80060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11835

上海政法学院

80061

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12044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80062

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12050

上海商学院

80063

中科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

12799

上海建桥学院

80065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12914

上海兴伟学院

80068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13632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80069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13636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80070

遥感应用研究所

13893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80073

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

14325

南方科技大学

80074

中科院中国遥感卫星地面站

14430

中国科学院大学

80075

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14596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80076

中科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

80000

中共中央党校

80080

南京天文仪器研制中心

80002

中科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

80102

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

80005

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

80103

中科院动物研究所

80007

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

80104

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

80008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

80105

中科院植物研究所

80009

中科院高能物理所

80106

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80010

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

80107

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研究所

80012

中科院理论物理所

80108

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

80017

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

80110

中科院成都生物研究所

80018

中科院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

80112

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80020

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

80113

中科院微生物所

80021

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

80119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80023

中科院云南天文台

80121

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

80122

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

80164

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

80124

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

80165

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80125

中科院心理研究所

80166

中科院国家天文台乌鲁木齐天文站

80126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80167

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

80127

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所

80168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80128

中科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

80177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

80129

中科院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80201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80132

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

80402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80133

中科院沈阳计算技术所

82707

上海材料研究所

80135

中科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

82717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

80136

中科院半导体所

82718

上海内燃机研究所

80137

中科院电子学所

82805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80139

中科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82818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80142

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82937

中国航空研究院640

80144

中科院金属研究所

83009

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

80146

中科院自动化所

83285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

80147

中科院沈阳自动化所

83502

上海化工研究院

80148

中科院电工研究所

83901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80149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84002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

80150

中科院软件研究所

84505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80151

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

86206

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

80153

中科院成都计算机应用研究所

86207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

80155

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

86208

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

80156

中科院遗传发育所农业资源中心

86219

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

80158

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

87901

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

80159

中科院微电子研究所

87902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

80160

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

89631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80162

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

91030

空军军医大学

80163

中科院南京天文仪器研制中心








附录3

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

一、研究生学科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010102

中国哲学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10103

外国哲学

030502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020101

政治经济学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20102

经济思想史

030504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020104

西方经济学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020105

世界经济

035100

法律


020201

国民经济学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20202

区域经济学

035102

法律(法学)


020203

财政学

035200

社会工作


020204

金融学

040101

教育学原理


020205

产业经济学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020206

国际贸易学

040103

教育史


020208

统计学

040104

比较教育学


020209

数量经济学

040105

学前教育学


025100

金融

040106

高等教育学


025200

应用统计

040109

特殊教育学


025300

税务

040110

教育技术学


025400

国际商务

040200

心理学


025500

保险

040201

基础心理学


025600

资产评估

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25700

审计

040203

应用心理学


027000

统计学

040300

体育学


030101

法学理论

040301

体育人文社会学


030102

法律史

040302

运动人体科学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40303

体育教育训练学


030104

刑法学

040304

民族传统体育学


030105

民商法学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030106

诉讼法学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030107

经济法学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030109

国际法学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030201

政治学理论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030203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030204

中共党史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030207

国际关系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030300

社会学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030301

社会学

045111

学科教学(音乐)


030302

人口学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045113

学科教学(美术)

050405

戏剧戏曲学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050406

电影学


045115

小学教育

050407

广播电视艺术学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050408

舞蹈学


045117

科学与技术教育

055100

翻译


045118

学前教育

055101

英语笔译


045119

特殊教育

055102

英语口译


045200

体育

055103

俄语笔译


045201

体育教学

055104

俄语口译


045202

运动训练

055105

日语笔译


045203

竞赛组织

055106

日语口译


045204

社会体育指导

055107

法语笔译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055108

法语口译


045400

应用心理

055109

德语笔译


048101

学校课程与教学

055110

德语口译


048102

学生发展与教育

055111

朝鲜语笔译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055112

朝鲜语口译


050101

文艺学

055200

新闻与传播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55300

出版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055400

出版硕士


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

060100

考古学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060102

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065100

文物与博物馆


050107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70101

基础数学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070102

计算数学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07010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070104

应用数学


050202

俄语语言文学

071000

生物学


050203

法语语言文学

071001

植物学


050204

德语语言文学

071002

动物学


050205

日语语言文学

071003

生理学


050206

印度语言文学

071004

水生生物学


050207

西班牙语语言文学

071005

微生物学


050208

阿拉伯语语言文学

071006

神经生物学


050209

欧洲语言文学

071007

遗传学


050210

亚非语言文学

071008

发育生物学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71009

细胞生物学


050300

新闻传播学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50301

新闻学

071011

生物物理学


050302

传播学

071012

生态学


050400

艺术学

071300

生态学


050401

艺术学

071400

统计学


050402

音乐学

077100

心理学


050403

美术学

077101

基础心理学


050404

设计艺术学

0771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77103

应用心理学

080702

热能工程


0773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703

动力机械及工程


0773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080704

流体机械及工程


077302

材料学

080705

制冷及低温工程


077303

材料加工工程

080706

化工过程机械


0774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800

电气工程


077401

物理电子学

080801

电机与电器


077402

电路与系统

08080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0774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080803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077404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080804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0775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805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077501

计算机系统结构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077502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080901

物理电子学


0775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080902

电路与系统


077700

生物医学工程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078000

药学

080904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078001

药物化学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78002

药剂学

081001

通信与信息系统


078003

生药学

081002

信号与信息处理


078004

药物分析学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078005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78006

药理学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078100

中药学

081103

系统工程


078400

教育技术学

081104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078401

教育技术学

081105

导航、制导与控制


078500

运动人体科学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78501

运动人体科学

081201

计算机系统结构


080200

机械工程

081202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

081300

建筑学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081301

建筑历史与理论


080204

车辆工程

081302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081303

城市规划与设计


080401

精密仪器及机械

081304

建筑技术科学


080402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081400

土木工程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1401

岩土工程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081402

结构工程


080502

材料学

081403

市政工程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80600

冶金工程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80601

冶金物理化学

081406

桥梁与隧道工程


080602

钢铁冶金

081500

水利工程


080603

有色金属冶金

081503

水工结构工程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1505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080701

工程热物理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01

化学工程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


081702

化学工艺

085223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1703

生物化工

085230

生物医学工程


081704

应用化学

085232

航空工程


081705

工业催化

085233

航天工程


082100

纺织科学与工程

085234

车辆工程


082101

纺织工程

085235

制药工程


082102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085236

工业工程


082103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085237

工业设计工程


082104

服装设计与工程

085238

生物工程


082300

交通运输工程

085239

项目管理


082301

道路与铁道工程

085240

物流工程


082302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085300

城市规划


082303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082304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087200

设计学


082400

船舶与海洋工程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082401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100209

护理学


082402

轮机工程

100217

麻醉学


082403

水声工程

100700

药学


082404

运载工具运用工程

100701

药物化学


082500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100702

药剂学


082501

飞行器设计

100703

生药学


082502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100704

药物分析学


082503

航空宇航制造工程

100705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082504

人机与环境工程

100706

药理学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100800

中药学


083300

城乡规划学

101100

护理学


083400

风景园林学

1051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083500

软件工程

105116

麻醉学


085100

建筑学

105400

护理


085201

机械工程

105500

药学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

105600

中药学


085204

材料工程

107002

运动人体科学


085205

冶金工程

107200

生物医学工程


085206

动力工程

107302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085207

电气工程

120202

企业管理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120203

旅游管理


085209

集成电路工程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085210

控制工程

120302

林业经济管理


085211

计算机技术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085212

软件工程

120200

工商管理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120201

会计学



085214

水利工程




085216

化学工程




085220

纺织工程




120402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120404

社会保障




125100

工商管理




125300

会计




125400

旅游管理




125600

工程管理




130100

艺术学理论




130101

艺术学




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




130201

音乐学




130202

舞蹈学




130300

戏剧与影视学




130301

戏剧戏曲学




130302

电影学




130303

广播电视艺术学




130400

美术学




130500

设计学




135100

艺术




135101

音乐




135102

戏剧




135103

戏曲




135104

电影




135105

广播电视




135106

舞蹈




135107

美术




135108

艺术设计




107401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1081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8116

麻醉学




二、本科专业(2013年前入学)


02010100

经济学


05022700

保加利亚语

020102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05022800

波兰语

02010400

金融学


05022900

捷克语

02010700

保险


05023000

罗马尼亚语

03030100

社会学


05023100

葡萄牙语

04010100

教育学


05023200

瑞典语

04010200

学前教育


05023300

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

04010300

特殊教育


05023400

土耳其语

04010400

教育技术学


05023500

希腊语

04010500

小学教育


05023600

匈牙利语

04010600

艺术教育


05023700

意大利语

04020100

体育教育


05023800

捷克语—斯洛伐克语

04020200

运动训练


05023900

泰米尔语

05010100

汉语言文学


05024000

普什图语

05010300

对外汉语


05024100

世界语

05020100

英语


05024200

孟加拉语

05020200

俄语


05024300

尼泊尔语

05020300

德语


05024400

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

05020400

法语


05024500

荷兰语

05020500

西班牙语


05024600

芬兰语

05020600

阿拉伯语


05024700

乌克兰语

05020700

日语


05024800

韩国语

05020800

波斯语


05025000

塞尔维亚语

05020900

朝鲜语


05025100

克罗地亚语

05021000

菲律宾语


05025200

挪威语

05021100

梵语巴利语


05025300

丹麦语

05021200

印度尼西亚语


05025400

冰岛语

05021300

印地语


05025500

翻译

05021400

柬埔寨语


05030100

新闻学

05021500

老挝语


05040100

音乐学

05021600

缅甸语


0504020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05021700

马来语


05040300

音乐表演

05021800

蒙古语


05040400

绘画

05021900

僧加罗语


05040500

雕塑

05022000

泰语


05040600

美术学

05022100

乌尔都语


05040700

艺术设计学

05022200

希伯莱语


05040800

艺术设计

05022300

越南语


05040900

舞蹈学

05022400

豪萨语


05041000

舞蹈编导

05022500

斯瓦希里语


05041100

戏剧学

05022600

阿尔巴尼亚语


05041200

表演

05041300

导演


08072400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05041400

戏剧影视文学


08080300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0504150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08080400

港口海岸及治河工程

05041600

摄影


08110200

制药工程

05041700

录音艺术


08120400

飞行技术

05041800

动画


08130100

船舶与海洋工程

05041900

播音与主持艺术


08140500

纺织工程

05042000

广播电视编导


08140600

服装设计与工程

05042200

艺术学


08150000

航空航天类

05042300

影视学


08150100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05042400

广播影视编导


08150200

飞行器动力工程

05042500

书法学


08150300

飞行器制造工程

05042600

照明艺术


08150400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05042700

会展艺术与技术


08150500

航空航天工程

05042800

音乐科技与艺术


08150600

工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

06010300

考古学


08150700

航天运输与控制

07030200

应用化学


08150800

质量与可靠性工程

07040100

生物科学


10010100

基础医学

07040200

生物技术


10030200

麻醉学

07040500

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


10030300

医学影像学

07120000

电子信息科学类


10050100

中医学

07120100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10070000

护理学类

07120200

微电子学


10070100

护理学

07120300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10080200

中药学

07120400

科技防卫


10080300

药物制剂

07120500

信息安全


11020300

会计学

07120600

信息科学技术


13010000

艺术学理论类

07120700

光电子技术科学


13010100

艺术史论

08020300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13020000

音乐与舞蹈学类

08020400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13020100

音乐表演

0802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13020200

音乐学

08020600

复合材料与工程


1302030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08030200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13020400

舞蹈表演

08030300

工业设计


13020500

舞蹈学

080601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3020600

舞蹈编导

08060200

自动化


13030000

戏剧与影视学类

08060300

电子信息工程


13030100

表演

08060400

通信工程


13030200

戏剧学

080605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3030300

电影学

080606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13030400

戏剧影视文学

08060700

生物医学工程


13030500

广播电视编导

08060800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08060900

信息工程




08061100

软件工程




08070600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13031000

动画




13031100

影视摄影与制作




13040100

美术学




13040200

绘画




13040300

雕塑




13040400

摄影




13040500

书法学




13050100

艺术设计学




13050200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300

环境设计




13050400

产品设计




13050500

服装与服饰设计




13030600

戏剧影视导演




1303070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3030800

录音艺术




13030900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专业(2013年(含)后入学)

02010100

经济学


05022600

阿尔巴尼亚语

02030100

金融学


05022700

保加利亚语

02030300

保险学


05022800

波兰语

020401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05022900

捷克语

03030100

社会学


05023000

斯洛伐克语

04010100

教育学


05023100

罗马尼亚语

04010400

教育技术学


05023200

葡萄牙语

04010500

艺术教育


05023300

瑞典语

04010600

学前教育


05023400

塞尔维亚语

04010700

小学教育


05023500

土耳其语

04010800

特殊教育


05023600

希腊语

04020100

体育教育


05023700

匈牙利语

04020200

运动训练


05023800

意大利语

05010100

汉语言文学


05023900

泰米尔语

05010300

汉语国际教育


05024000

普什图语

05020100

英语


05024100

世界语

05020200

俄语


05024200

孟加拉语

05020300

德语


05024300

尼泊尔语

05020400

法语


05024400

克罗地亚语

05020500

西班牙语


05024500

荷兰语

05020600

阿拉伯语


05024600

芬兰语

05020700

日语


05024700

乌克兰语

05020800

波斯语


05024800

挪威语

05020900

朝鲜语


05024900

丹麦语

05021000

菲律宾语


05025000

冰岛语

05021100

梵语巴利语


05026100

翻译

05021200

印度尼西亚语


05030100

新闻学

05021300

印地语


06010300

考古学

05021400

柬埔寨语


07030200

应用化学

05021500

老挝语


07100100

生物科学

05021600

缅甸语


07100200

生物技术

05021700

马来语


08020300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05021800

蒙古语


08020500

工业设计

05021900

僧伽罗语


080401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5022000

泰语


08040600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05022100

乌尔都语


08040700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5022200

希伯来语


08040800

复合材料与工程

05022300

越南语


080601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5022400

豪萨语


08070100

电子信息工程

05022500

斯瓦希里语


080702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70300

通信工程


13030000

戏剧与影视学类

08070400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13030100

表演

08070500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13030200

戏剧学

08070600

信息工程


13030300

电影学

08071400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13030400

戏剧影视文学

08080100

自动化


13030500

广播电视编导

080901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3030600

戏剧影视导演

08090200

软件工程


1303070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08090400

信息安全


13030800

录音艺术

08100500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13030900

播音与主持艺术

08100600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13031000

动画

08110300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13031100

影视摄影与制作

08130200

制药工程


13040100

美术学

08160100

纺织工程


13040200

绘画

08160200

服装设计与工程


13040300

雕塑

08180500

飞行技术


13040400

摄影

08190100

船舶与海洋工程


13040500

书法学

08200100

航空航天工程


13050100

艺术设计学

08200200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13050200

视觉传达设计

08200300

飞行器制造工程


13050300

环境设计

08200400

飞行器动力工程


13050400

产品设计

08200500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13050500

服装与服饰设计

08200600

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




08260100

生物医学工程




10010100

基础医学




10020200

麻醉学




10020300

医学影像学




10050100

中医学




10070200

药物制剂




10080100

中药学




10110000

护理学类




10110100

护理学




12020300

会计学




13010000

艺术学理论类




13010100

艺术史论




13020000

音乐与舞蹈学类




13020100

音乐表演




13020200

音乐学




1302030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0400

舞蹈表演




13020500

舞蹈学




13020600

舞蹈编导




附件4

受理经办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

填表日期:

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人事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下属(辖)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全称

信息登记号

组织机构代码































此表可另附页

说明:此登记表由受理经办机构填写,须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shec.edu.cn)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材料打印盖章,并于2022729日前递交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地址:冠生园路4011号楼206,联系电话:021-64822730,传真:021-64822863)。

附件5

2022年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推荐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情况登记表

主管部门名称(加盖公章)


被推荐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组织机构代码


信息登记号

2022年)


所属行业


人事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2年度承担国家或市级重大项目情况(可附页)

项目一名称


立项部门:□国务院 □国家有关部委 □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

项目二名称


立项部门:□国务院 □国家有关部委 □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

推荐申报重点扶持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介绍(可附页)



往年是否为重点单位:□是(□2021年 □2020年  □2019年)         □否

说明:联席会议将根据2022年度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的实际需求予以研究认定。对于201920202021年重点用人单位退工率较高的,2022年将不再认定为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此登记表作为相关主管部门正式推荐申报报告的附件,须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shec.edu.cn)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须由主管部门盖章,并于2022819日前,统一由主管部门一并递交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邮寄地址:冠生园路4011号楼208室,邮政编码:200235,联系电话:021-64826959)。

填表人:                   填表日期:      
















抄送: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2628日印发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