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与中、高级教师职务内聘工作的通知
贤达人通(2021)95号
各院、部、处:
根据《关于印发<上外贤达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和<上外贤达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的通知》(上外贤达人【2020】5号)、《关于印发<上外贤达学院教师系列职称内聘暂行办法>的通知》(上外贤达人【2021】7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1年下半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含教师岗位中、高级内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符合申报条件、申报系列与现聘岗位任务一致,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任专职教职工。
2.申报系列指高校教师、社会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图书资料、实验技术等六大系列。
3.任职年限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止。
4.业绩成果等统计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文件有关思政表现和职业道德、学历学位及任职年限、教学能力、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其他要求等申报条件的专任专职教职工,根据申报类别填写下表: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候选人校内申请表》(附件1)或《教师岗位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内聘候选人校内申请表》(附件3);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候选人申报材料登记表》(附件2),并附符合申报条件(如所受奖励、主要学术论文著作与科研成果等方面)的有效证明和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复印件如涉论文、著作等需提供封面、目录及正文)。
(二)部门工作
根据五项任职基本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开展以下工作:
1.对审查通过者进行院级思想政治与教育教学两项考察,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在“附件1”中填写推荐意见;
2.将应聘人员材料和考察评议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在12月27日下班之前将填写完成的“部门申报材料名册汇总表(附件4、5)”与附件1、2、3的纸质版送达人事处尚星佩老师处,同时回传所有材料电子版至尚老师邮箱(2121035@xdsisu.edu.cn)。
(三)学校材料审核、相关考察与学术技术评议
学校各专项工作机构(含中级学术评议组)分别组织材料审核与成果鉴定,并对鉴定通过者开展校级思政与教育教学考察、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
期间,学校将另行通知材料审核通过者领取《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一式二份),由个人填写第1-8页(其中第5页内容需由教务处盖章确认;第7、8页内容需由科研处盖章确认),由部门领导在第9页填写对申报者的思政表现与、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及工作实绩的考察意见,并按规定时间统一提交人事处。
学校聘任委员会根据校各专项工作机构的意见,结合岗位要求组织对申报者职务聘任进行表决,表决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学校发文聘任。
三、以上述及各类表格及佐证材料,务必正反面打印。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候选人校内申请表(个人+院部填写)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候选人申报材料登记表(个人填写)
3.教师岗位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内聘候选人校内申请表(个人+院部填写)
4.2021年下半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候选人申报材料名册汇总表(院部填写)
5.2021年下半年教师岗位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内聘候选人申报材料名册汇总表(院部填写)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教发中心)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