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非教师岗位初级职务认定及带职人员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尚星佩发布时间:2022-12-15

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非教师岗位初级职务认定及

带职人员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贤达人通(202196

各院、部、处:

根据《关于印发<上外贤达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上外贤达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的通知》(上外贤达人【20205)及《上外贤达学院关于试行开展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暂行办法》(上外贤达人通[201642号)的相关规定,现就2021年下半年非教师岗位初级职务认定及带职人员职务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财务处、信息技术中心、图书馆(档案馆)专职从事非教师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任专职教职工。

二、认定职务类别

初级(助理工程师、助理实验师、助理馆员)。

三、聘任职务类别

入职前已具备社会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档案会计审计)等系列初级及以上职务任职资格的各类专技职务。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文件有关思政表现和职业道德、学历学位及任职年限、教学能力、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其他要求等申报条件的专任专职行政人员,填写《非教师岗位初级认定及带职聘任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机构出具的任职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国家(上海市)统一组织的相应职务规定科目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部门工作

根据任职基本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填写“附件1”的拟推荐意见、《部门申报材料名册汇总表》(附件3),1227日下班前将所有申报的纸质材料送达人事处尚星佩老师处,同时回传电子版至尚老师邮箱(2121035@xdsisu.edu.cn

(三)学校材料审核

学校材料审核工作组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其中,对高级职务申报者还需通过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组针对学术、技术能力进行鉴定

校内聘任审议工作

学校聘任委员会根据校各专项工作机构的意见结合岗位要求组织对申报者职务聘任进行表决表决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学校发文聘任

五、其他

(一)初级(研究实习员)鉴定

对于未纳入本通知第一款所列的部门工作人员,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入校工作满一年上年度考核合格,经部门鉴定具备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专业基础与发展潜力的行政人员,可申请研究系列初级职务鉴定。申请者填写《职务鉴定申请表》(见附件2,由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并在1227日下班前将申报纸质材料送达人事处尚星佩老师处,同时回传电子版至尚老师邮箱(2121035@xdsisu.edu.cn

(二)以上述及各类表格请务必正反面打印


特此通知。


附件:

1.非教师岗位初级认定及带职聘任申请表(一式两份)

2.非教师岗位研究实习员鉴定申请表(一式一份)

3.2021年下半年非教师岗位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名册汇总表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教发中心)

202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