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达人通〔2019〕59号
各院(系):
2019年度本市民办高校“强师工程”新教师岗前培训项目(秋季班)即将开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班日期、地点
开班日期:2019年10月11日(周五)下午13:00
开班地点:上海师范大学(桂林路100号)东部霞棐剧院
后期授课:每周五、周六,地点为上海师范大学(桂林路100号)或上海杉达学院(金海路2727号),地点二选一。具体培训方案在开班时发放。
二、参训对象
该项目为强制性项目,参加对象为下列两类:
1.专职教师:2018年10月1日以后入职、未参加过教委强师工程新教师培训项目、35周岁以下专职教师;35周岁以上、无教学经验的专职教师。
2.部分辅导员:通过学校兼课资格审批、未参加过教委强师工程新教师培训项目的专职辅导员。
3.其他有培训需求的老师。
各部门在前期已完成组织推荐工作,具体参训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培训管理与保障措施
(一)教学管理及组织领导
由上海市教委民办教育管理处统筹领导,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承担培训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二)课程教学团队及督导
聘请国内及本市相关领域专家、教授担任课程的教学并组成培训项目专家团队。每个课程板块分别由一位专家负责,研究和制定课程内容、教学计划及考核办法。专家团队根据本市民办高校的实际需求,共同研制培养方案与课程教学内容,对培训项目的实施、管理等环节进行督导,从宏观上把握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三)考核评价
课程考核以学员的出勤情况、课堂表现及课题调研报告质量等为依据。培训合格的学员,统一发放“上海市民办高校强师工程”培训结业证书;培训成果将计入教师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管理职责
人事处(中心):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跟踪、总结与归档工作。
各学院:负责推荐人选,反馈培训地点;对入选学员做好课程协调,保障学员学习时间,关心学习进展,完成培训成果鉴定。此项工作将作为二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报送时间
人事处(中心)将于9月25前完成申报工作,附件表格请于9月24日(下周二)前反馈人事处(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参训人员名单及培训地点反馈表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 (中心)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