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达人通﹝2017﹞66号
各职能部处:
按照《上外贤达学院关于行政教辅人员兼课暂行规定》(贤达人通[2017]22号)(附件1)的相关要求,学校将开展2017年下半年行政教辅人员授课申报工作,现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符合基本条件有授课需求的人员,完成《上外贤达学院行政教辅人员兼课资格审批表》(附件2)的首页填写(含个人信息、部门意见),11月29日上午前把纸质版由各部门统一交人事处蔡春燕老师处。
2.11月29日起两周内,由教务处牵头安排专业试讲,完成审批。
3.12月19日前,教务处签署审核意见并向人事处反馈结果。
4.所属部门及教务处必须严格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兼任教学任务的基本条件。
附件:
1.《上外贤达学院关于行政教辅人员兼课暂行规定》;
2.《上外贤达学院行政教辅人员兼课资格审批表》。
上外贤达学院教务处、人事处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