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达人通(2017)56号
相关院、系、部:
根据“上外贤达学院关于推进‘上海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的通知”[(2011)54号]中关于计划项目启动、考核及总结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各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启动2016年各项目的结项工作。请各部门督促各项目人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结项,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 2016年内访项目人结项材料:
① 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② 研修工作计划表;
③ 中期检查表;
④ 结业考核表;
⑤ 结业证书复印件;
⑥ 访学期间发表论文的复印件。
⑦ 学校“培养手册”(完成第1至第3部分)。
(项目人:外语学院-李婷;基础部:陈利)
2. 2016年核心课程进修项目人结项材料:
学校“培养手册”(完成第1至第3部分)。(注:若有学术成果或研修成果请一并附上复印件。)
(项目人:外语学院-马华、朱文婧)
3. 2016年产学研践习计划项目人结项材料:
学校“培养手册”(完成第1至第2部分)。(注:若有学术成果请一并附上复印件;若考出行业证书请提供复印件。)
(项目人:文管学院-汪安梅 、窦沛琳;商学院-林倩 、赵婉婷、王晨;外语学院-邓俊玲、张蕾蕾)
4. 2016年学校“高年资讲师支持计划”项目人结项材料:
2016年“高年资讲师支持计划”科研成果鉴定表;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项目人:教育学院-佟殷(音乐)、颜彦(学前);文管学院-汪安梅、王静、程娟;国交学院-陈娴;外语学院-陈婵娟、张蕾蕾、昌兰华、马华、李婷、王颖;商学院-王海洁、陈星、袁怡婷)
另外,请外语学院、文管学院、商学院、基础部、国交学院、教育学院负责人分别提交一篇本部门实施教师培养项目的工作总结,需包含以下内容:项目人选拔的经验总结;学院对项目人给予的支持;项目完成后项目人对学院的贡献评估(注:需逐个评估);就项目实施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以上材料请于10月25日下班前送至人事处周思老师处。
特此通知。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