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事处代办教职工上海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1-03

贤达人通[2017]53号

 

各部门:

       根据《关于办理专职专任人才服务校内操作办法》[贤达人通(2016)45号]的相关规定,人事处每年10月份启动办理“居转户”、“人才引进”、“居住证积分”、“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各项业务。请各部门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将审批通过后的人才服务申请表于10月17日(周二)前送交人事处,并同时填写申办人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报至秦静老师处,人事处将根据此信息表中的邮箱地址通知每位申办人员所属申办网站的账号和密码,由申报者根据申报类别登录上海市相关官网点击“相关政策”,按文件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相关申办官网网址: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http://jzzjf.12333sh.gov.cn/jzzjf/

持《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信息平台http://jzh.12333sh.gov.cn/jzh/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系统http://rcyj.12333sh.gov.cn/rcyj/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系统http://lxrylh.12333sh.gov.cn/lxssb/

      另,人事处将于下周五(10月20日)16:30在行政楼10楼教师发展中心举办一场有关“居住证积分、办理上海市户籍”通气会,会议重要,请各位老师务必参加(其中续办“居住证积分”的老师可以不参加)。

  

   附1:贤达人通(2016)45号文件—关于办理专职专任人才服务校内操作办法

   附2:人才服务申请表

   附3: 申办人员信息汇总表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