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夏骄雄等11位同志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20

贤达人通(2016)75号

各部(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试行开展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暂行办法》(上外贤达人[2016]42号)规定,经个人申请,相关职能部门全面考察,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定,现决定聘任夏骄雄等11位同志担任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夏骄雄为研究员;陈伟为助理研究员;公露华为工程师;王浩、王玮炜、盛广伟为助理工程师;张宁、张蕾为馆员;倪琦为助理馆员;郑菊芬、夏力平为会计师。

     聘期:三年,自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