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莉华等22位同志助教、讲师职务聘任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07

贤达人通(2016)18号

各院、系、部:

      根据《上外贤达学院关于教师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暂行办法》(上外贤达办[2010]10)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各院、系、部全面考察,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定,以下22位教师助教、讲师职务聘任时间确定如下:

      1. 自2015年9月起聘任易莉华为助教;

      2.自2016年3月起聘任以下20人为助教:

        杨晨、田萌、凌一文、何洁莹、姜天予、王晶、肖晶、聂莎、于亚文、王雪媛、郑翠平、霍佳、叶珺霏、冉倩、彭煜铭、游芸、朱丽、张晋、尚英楠、高倩滢;

      3.自2016年3月起聘任陶立敏为讲师。

 

     特此通知。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人事处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