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教职工参加上海市民办高校“强师工程”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07

贤达人通[2016]08-1号

各院(系)、部、处:

      为进一步提升民办高校的规范办学意识,完善日常运行机制,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特色化办学的需要,推动民办高等教育向规范管理、注重特色、重视内涵建设的方向发展,上海市教委经过广泛调研,在总结前三年“强师工程”培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于本月起启动2016年本市民办高校“强师工程”培训计划。本期“强师工程”各项培训采取在职进修为主、脱产进修为辅的形式,按需培训、学用一致,分期、分批、分类开展。以下为2016年上半年启动的项目(注:下半年培训项目将另行通知):

     一、 培训内容、对象、全校推荐人数及培训日期

      以下项目需竞争、选拔,请各院(系)、部根据本单位师资培养计划,并结合专职教师(教职工)专业特长予以推荐,由人事处汇总以后再予全校统筹。

 

序号

项目名称

培训对象

培训时间及

上课时段

开班日期

培训地点

备注

1

专业负责人培训

专业负责人

2016.04-2016.06

每逢周五

4月15日

上师大(桂林路 100号)

各校推荐名额均为2-3人

2

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专项培训

教学管理人员、系主任、骨干教师、创新创业

导师

 

2016.08.15-2016.08.19

集中五天

 

8月15日

上海建桥学院临港校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

无优秀学员名额;

提供住宿

3

财经类专业创新创业师资培训

国际贸易、国际物流、电子商务相关专业教师

2016.04-2016.07

每逢周五

4月19日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408号

提供班车

4

市民办高校海外课程研修项目

年龄45周岁以下重点培养的优秀骨干教师,专业及遴选条件(学历、职称、外语水平、健康状况)、项目启动时间及管理要求详见附件

注:已申报2016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者,不可重复申报

 

5

图书馆员培训

图书管理人员

2016.06-2016.11

每逢周五

6月3日

上师大(桂林路100号)

 


 

    二、培训管理与保障措施

   (一)教学管理及组织领导

     由上海市教委民办教育管理处统筹领导,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承担培训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二)课程教学团队及督导

     聘请国内及本市相关领域专家、教授担任课程的教学并组成培训项目专家团队。每个课程板块分别由一位专家负责,研究和制定课程内容、教学计划及考核办法。专家团队根据本市民办高校的实际需求,共同研制培养方案与课程教学内容,对培训项目的实施、管理等环节进行督导,从宏观上把握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三)培训考核评价

     课程考核以学员的出勤情况、课堂表现及课题调研报告质量等为依据。培训合格的学员,统一发放“上海市民办高校强师工程”培训结业证书;优秀学员将参加市教委组织的国内外考察活动。培训成果将计入教师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学校管理

     学校人事处完成推荐、选拔、申报的组织工作,以及“强师工程”年度总结与归档工作。参训人员所在部门应积极推荐,并保障学员学习时间,关心学习进展,完成培训成果鉴定,此项工作将作为二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在3月18日下班前将各项目的有关申报材料(①各培训项目预报名表(注:海外课程研修项目需同时附申请书);②部门申报汇总表)通过“梦之队”发送至人事处周思老师。

    特此通知。

 

附:1、上海市民办高校教师海外课程研修方案(含申请书)

      2、各培训项目预报名表

      3、部门申报汇总表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