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下半年教师职务认定、带职新进教师职务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02

关于开展2015年下半年教师职务认定、

带职新进教师职务申报的通知

       贤达人通[201540

各院、系、部:

根据上外贤达学院关于调整中、初级教师职务认定及评议机构的通知(上外贤达人通[201112号)及上外贤达学院关于教师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暂行办法(上外贤达办[201010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我校开展2015年下半年教师职务认定及带职新进教师职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无职务教师助教、讲师职务认定的申请流程

1.入职工作满6个月、试用期及上年度考核合格、具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专职专任教师(含兼任教学工作6个月以上的专职辅导员)可申报认定助教职务。申报者完整填写《上外贤达学院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附件1)第1页并签名后于918日前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

2.入职工作满6个月、试用期及上年度考核合格、具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专职专任教师可申报认定讲师职务。申报者完整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请至人事处领取)第18页并签名后于918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   二、带职新进教师职务聘任的资格要求及申报流程

1、入职前已被原单位认定或审定具备高校教师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入职工作满6个月、试用期及上年度考核合格的专职专任教师。

2、申报者完整填写《上外贤达学院带职新进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附件2)第1页并签名后于918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三、审核程序

1、部门初审:部门需对申报者的职业道德、教学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填写“教学单位全面考察意见”及《部门申报名册汇总》(附件3),统一于923交至人事处,其中“申报名册”还须梦之队回传人事处。

2、学校审定及聘任:由人事处汇总、初审后提交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者予以聘任。

四、其他

以上述及的各类表格务必双面打印。

 

特此通知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

                                            201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