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5年度教师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候选人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7-23

关于组织2015年度教师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候选人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申报工作的通知

 

贤达人通[2015]32号

各教学院、系、部:

根据上海市新建本科院校与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联合工作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候选人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候选人的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的申报范围及有关规定

1.申报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者,为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专任教师,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其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

2.申报评议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填写。

二、申报高级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的要求

各部门应严格按《上外贤达学院关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例》的相应要求,受理申报评议材料。

三、关于未通过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的对象重新申报评议问题

2014年度及以前未通过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的专业技术人员要重新申报评议,按规定必须提交评议否决后所发表符合规定的新材料学校方可受理。                                                                            

四、申报程序、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

1.填写表格。申报评议者须填写以下表格向所在部门申请:

A.“上外贤达学院高校教师高级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校内申请表”(附表1)

B.“高等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报送材料登记表”(附表2)

2.提交材料申报评议者将符合任职条件的相关证书及科研成果交部门汇总。

A.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由人事处提供)

B.相应职称外语合格证书(A级)或大学公共英语六级证书(其他语种应相当水平)复印件

C.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

D.任现职以来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或其他科研成果(原件)

3.部门初审资格

部门负责人根据任职基本条件审查资格,并提出拟推荐意见后在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本部门学术、技术评议材料汇总名册(附表3)提交人事处。(附表3需附电子版传“梦之队”薛老师)

(二)学校审核

由人事处对申报者基本条件予以复审,由科研处对申报者学术成果予以初审并提出拟推荐意见,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对申报评议者的申报资格予以审定。

(三)集中报送材料

9月18日起资格审定通过者根据要求完成以下材料后于22日提交人事处:

1. 填写《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一式五份;

2. 提供学术、技术成果材料六套(一套原件、五套复印件均需装袋);

3. “高等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报送材料登记表”一式五份(粘贴在五套学术、技术成果复印件材料袋上),

4. 评议费2000元(每套400元,共5套)。由人事处于9月25日前一并送交评议联合工作委员会验收。

(四)评议组评议与反馈

2015年11月—2016年3月由评议联合工作委员会下设的评议组组织学科专家进行学术水平、技术能力的评议,约于2016年4月反馈学校评议意见。

五、校内聘任工作

2016年4月起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根据校外评议意见,启动校内考察程序。考察通过者,统一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未进入校内考察程序者,评议费用不予退回。

 

附件1:上外贤达学院教师系列高级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校内申请表

附件2:高等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报送材料登记表

附件3:学术、技术评议材料汇总名册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