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5年上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7-23

关于召开2015年上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申报工作会议的通知

贤达人通[2015] 30号

各学院、部:

根据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有关2015年上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我校组织申报工作将于本周启动。鉴于高校资格认定程序繁复、资料审核严格,人事处将召开认定工作申报会议,集中解释申报认定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7月3日(周五)15:00,虹口校区教学楼505教室

二、参会对象

1.申报者:具备三门教育类专业课程(《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合格证书(注:有效期为3年,以考试日期为准)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尚未申请资格认定的专职专任教职工。

注1:已确认达到以上标准但尚未领取合格证人员也属参会对象)

注2: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免三门教育类专业课程考试及普通话测试,直接申报认定)

2.各教学单位秘书

三、重要提示

1.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有相应的法律意义,各位老师应予高度重视,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相关材料并完成相应操作,延误任一环节都将导致当年度无法完成资格认定。

2.为了贯彻落实教师资格制度,我校已于2012年公布了鉴定规定(详见附件一),明确教师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认定的处理办法。

3.请各部门秘书务必及时发布本通知,并于会前、会中或会后采集相关信息填写《2015年上海市高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汇总表》(附件二),于2015年7月8日前将电子版通过梦之队离线发送至人事处薛老师处,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提交。

特此通知

 

附件一:《关于开展高校教师资格鉴证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认定工作流程表(会议资料)

附件三: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会议资料)

附件四:学科目录

附件五:上外贤达学院无高校教师资格证人员名单

附件六:2015年上海市高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部门汇总表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