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鉴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秦静发布时间:2021-11-25

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鉴证工作的通知

贤达人通(202185

 

各院、部、处:

根据《上外贤达学院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证鉴证规定》(上外贤达人通(201710号)有关要求,现对20191230前承担教学任务但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鉴证。

请各部门根据下发的“附件”名单及内容进行逐项登记,并于1129日(周一)下班前将填写完备的《202112月教师资格证鉴证信息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交给人事处秦静老师。

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鉴证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1.2021年底应获未获证的专任专职教师,本年度考核最高等次为“基本合格”,并被调离教师岗位;

2.2021年底应获未获证的已取得兼课资格的专任专职辅导员,至获证前将不再允许承担教学任务。

 

(注:如有特殊情况请在《汇总表》的备注栏目描述。)

 

特此通知

 

附:202112月教师资格证鉴证信息汇总表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教发中心)

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