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单位提交“激励性倾斜增资”建议名单的通知
贤达人通(2021)82号
各院、部、处:
根据第二届教代会专题会议审定的“2021年教职工薪酬调整方案”之“增资计划”的有关规定,结合10月31日下达的贤达人通(2021)73号通知内容,现就开展“激励性倾斜增资”建议名单征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资性质
激励性倾斜增资是对中层以下级别专职教职工中“素质能力出众,业绩贡献突出”之“团队核心骨干”的浮动绩效津贴,不属于固定性工资收入。激励性倾斜增资依据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实行浮动管理。
二、增资对象的特征
“团队核心骨干”对象必须满足以下特征:
1.模范遵守制度,协同配合意识强,执行力强,敢于担当,关注细节,精益求精,积极投身校院建设与改革,并在教育教学岗位取得显著成效。
2.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敬业尽责、积极热情、有强烈的使命感。
3.拥有与学校建设发展相匹配的知识和技能,善于思考,并善于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4.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在团队中能起带头、正向激励作用,能主
动影响、带动及指导他人,是团队中的核心进取力量。
三、增资标准
对应基础性定额增资的标准,同等月增相应额度。
四、推选办法
各二级单位以近三年来考核结果及岗位评估要素为重点衡量依据,以 “团队核心骨干”对象特征为推选标准,重点推荐业绩贡献与岗位胜任力评估结果多年稳定排位前30%的绩优者。按以下范围切块推选,学校原则上控制在二次分配总人数的35%左右。
1.各院、部教师岗位单独推选;
2.六院一部辅导员岗位集中推选;
3.六院一部院办行政人员集中推选;
4.其他职能部处统筹确定推荐人数。
五、考核管理
对于入选“团队核心骨干”的教职工,将结合年度考核,依据“团队核心骨干”的对象特征,实施浮动管理。凡不符合人才特征或者年度考核等次未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的,次年激励性增资部分全部取消。
各单位提交“激励性倾斜增资”建议名单时间安排
1.各院、部、处需成立由本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组成的2021年薪资调整工作小组,对照增资对象的特征要求,按照推选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定增资建议名单(样张见附件),并按以下时间通过邮件反馈人事处秦静、蔡春燕和马艳红邮箱:
1)11月22日之前,各职能部处反馈建议名单;
2)11月25日下班之前,二级教学单位反馈建议名单;
3)12月8日之前,学校薪资调整领导小组组织“辅导员、院部与职能部处行政”增资对象切块推选工作并最终审定增资名单;
4)12月10日,学校核发当月并补发上月“激励性倾斜增资”。
激励性倾斜增资工作,是学校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领导本着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秉持公正公平、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拟推选对象在团队中的正向激励与示范引领作用,认真按时完成本通知要求的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激励性倾斜增资”建议名单(样张)
上外贤达学院薪资调整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2021年教职工“激励性倾斜增资”建议名单(样张)
(注:提交建议名单超过一页的部门,请在每一页签名)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学历、职称 | 入职日期 | 年度考核 等次 | 岗位评估 结果 | 2021年推荐理由 | 2022年考核结果 是否符合人才特征 | 2023年考核结果 是否符合人才特征 | 2024年考核结果 是否符合人才特征 |
(部门)薪调工作小组成员会签(盖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