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单位提交“基础性定额增资”建议名单的通知

发布者:秦静发布时间:2021-11-01

贤达人通(202173

各院、部、处:

2021年教职工薪酬调整方案”已经第二届教代会专题会议审议通过,方案包含“增资计划”与 “崇明工作补贴方案”。现就实施 “增资计划”的有关内容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资对象及基本条件

必须满足近三年来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未满三年者,部门评估等次不得低于“合格”),并且在政治站位、岗位规范、价值认同、团队协作等方面无任何不良记录等条件的以下人员:

1.中层以下在编在岗四类人员专职专任教师助理及以下的专职专任行政教辅人员劳务派遣管理岗位人员任职教师或行政教辅或派遣管理岗的退休返聘人员

2.引进人才或特殊核薪人员,原则上按照双方约定或特殊核定标准执行,如现标准低于同类非特殊核定人员增资后标准的,则按就高原则执行

二、增资内容包括基础性定额增资与激励性倾斜增资。

三、各单位提交“基础性定额增资”建议名单的要求与时间安排

1.各院、部、处需成立由本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组成的2021年薪调整工作小组,协同教代会代表做好增资政策的释疑

2.工作小组围绕增资基本条件,完成以“岗位胜任力与业绩贡献评估结果为准则”的资格评估,拟定增资建议名单(样张见附件),并按以下时间通过邮件反馈人事处秦静、蔡春燕和马艳红邮箱:

1113日之前,各职能部处反馈建议名单;

2114日下班之前,二级教学单位反馈建议名单;

3118日之前,学校薪资调整领导小组审定建议名单;

41110日,学校按照“基础性定额增资”新标准核发202110月份工资。

五、“激励性倾斜增资”对象的推选办法及后续管理等事项将紧接本通知后另行下达。激励对象的增资部分将在各单位推选基础上,经校薪资调整领导小组审定后于1210日补发

 

本次薪资调整,是学校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学校对接战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基础,请各单位领导本着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本通知要求的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教职工“基础性定额增资”建议名单(样张)

 

上外贤达学院薪资调整领导小组

2021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