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达人通(2021)73号
各院、部、处:
“2021年教职工薪酬调整方案”已经第二届教代会专题会议审议通过,方案包含“增资计划”与 “崇明工作补贴方案”。现就实施 “增资计划”的有关内容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资对象及基本条件
必须满足近三年来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未满三年者,部门评估等次不得低于“合格”),并且在政治站位、岗位规范、价值认同、团队协作等方面无任何不良记录等条件的以下人员:
1.中层以下在编在岗四类人员(专职专任教师①;助理及以下的专职专任行政教辅人员②;劳务派遣管理岗位人员③;任职教师或行政教辅或派遣管理岗的退休返聘人员④)
2.引进人才⑤或特殊核薪⑥人员,原则上按照双方约定或特殊核定标准执行,如现标准低于同类非特殊核定人员增资后标准的,则按就高原则执行。
二、增资内容包括基础性定额增资与激励性倾斜增资。
三、各单位提交“基础性定额增资”建议名单的要求与时间安排
1.各院、部、处需成立由本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组成的2021年薪资调整工作小组,协同教代会代表做好增资政策的释疑。
2.工作小组围绕增资基本条件,完成以“岗位胜任力与业绩贡献评估结果为准则”的资格评估,拟定增资建议名单(样张见附件),并按以下时间通过邮件反馈人事处秦静、蔡春燕和马艳红邮箱:
1)11月3日之前,各职能部处反馈建议名单;
2)11月4日下班之前,二级教学单位反馈建议名单;
3)11月8日之前,学校薪资调整领导小组审定建议名单;
4)11月10日,学校按照“基础性定额增资”新标准核发2021年10月份工资。
五、“激励性倾斜增资”对象的推选办法及后续管理等事项将紧接本通知后另行下达。激励对象的增资部分将在各单位推选基础上,经校薪资调整领导小组审定后于12月10日补发。
本次薪资调整,是学校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学校对接战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基础,请各单位领导本着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本通知要求的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教职工“基础性定额增资”建议名单(样张)
上外贤达学院薪资调整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