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工作的通知
贤达人通〔2021〕63号
各院、部、处:
根据《关于印发<上外贤达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和<上外贤达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的通知》(上外贤达人【2020】5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1年下半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符合申报条件、申报系列与现聘岗位任务一致,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任专职教职工。
2.申报系列指高校教师、社会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图书资料、实验技术等六大系列。
3.任职年限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止。
4.业绩成果等统计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5.申报评议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填写。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文件有关思政表现和职业道德、学历学位及任职年限、教学能力、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其他要求等申报条件的专任专职教职工,根据申报类别填写下表:
1.《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候选人校内申请表》(附件1);
2.《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附件2),并附符合申报条件(如所受奖励、主要学术论文著作与科研成果等方面)的有效证明和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复印件如涉论文、著作等需提供封面、目录及正文);
3.《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附件3,填表说明见附件4)。
(二)部门工作
根据任职基本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开展以下工作:
1.对审查通过者进行院级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考察,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在“附件1”中填写推荐意见;
2.将应聘人员材料和考察评议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在9月29日之前将填写完成的“部门申报材料名册汇总(附件5)”与附件1、2、3共四份表单的电子版和纸质版送达人事处尚星佩老师(邮箱2121035@xdsisu.edu.cn)。
(三)学校材料审核与相关考察
学校各专项工作机构分别组织材料审核与成果鉴定,并对鉴定通过者开展校级思政、教育教学、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考察。
(四)公示与第三方机构学术技术评议
考察通过者经学校公示无异议,送交第三方机构进行学术技术能力的评议。
(五)校内聘任审议工作
学校聘任委员会根据第三方机构反馈的学术技术评议意见,结合岗位要求组织对申报者职务聘任进行表决,表决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学校发文聘任。
三、其他
以上述及的各类表格及佐证材料,务必正反面打印。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候选人校内申请表》(个人+院部填写)
2.《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登记表》(个人填写)
3. 《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市教育评估院制)》(个人填写)
4. 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的报送材料要求
5.《2021年下半年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候选人申报材料名册汇总》(由院部填写)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中心)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