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贤达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蔡春燕发布时间:2021-06-09

贤达人通(202139

 各院、部、处: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有1名推荐名额,现就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名额

1.推选范围和对象: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在职教师,重点向学科一线教学教师倾斜。

2.各部门最多有有1名推荐名额。

3.曾获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或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称号者,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较高社会声誉,具有一定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2.推荐的人选应该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关爱学生、事迹生动、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要特别关注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1.2021615日前,各部门上交推荐的候选人申报材料交至人事处蔡春燕老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2021616日前,学校将组织相关校领导、学院或部门领导进行评审,由推荐单位介绍候选人情况,会评产生拟推荐人选名单;

3.2021618日前,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推荐人选;

4.2021622日前,完成推荐人选的网上公示;

5.2021623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候选人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

1.候选人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2.2021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2021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名册

4. 事迹样例

 

人事处(教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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