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2019年度各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蒋雯青发布时间:2020-01-06

贤达人通(202001

各院、部、处: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属公办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人[2018]91号)文件要求,自2019年起我校将按照新规开展专技职务评审工作,目前正待市教委关于我校实施细则的审核结果。为了确保新规公布后的工作推进,特提前组织中高级专技职务申报材料的校内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申报系列与现聘岗位任务一致,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专职专任教职工。20206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2.申报系列指高等学校的高校教师、社会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图书资料、实验技术等六大系列。

3.任职年限计算至20191231日止。

4.业绩成果等统计的截止时间为2019930日(特殊情况另行说明)。

5.申报评议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填写(如有不明,可咨询科研处)。                     

二、材料审理程序

(一)个人申报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聘任条件(如所受奖励、主要学术论文著作与科研成果等方面)的有效证明和材料。

(二)部门初审

各二级教学单位思想品德考察小组、教育教学考察小组、学术、技术评议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作考察、评议,提出初聘意见,并将应聘人员材料和考察评议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推荐上报。

(三)学校审核

学校各专项工作机构分别组织材料审核与成果鉴定、思政考察、教育教学考察、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考察工作。

三、提交材料要求

(一)个人部分

1.填写“上外贤达学院中、高级专技职务评审校内申请表”(附件1

2.填写“上外贤达学院各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报送材料登记表”(附件2),并附所填各类项目的佐证材料复印件1套(如涉论文、著作等需提供封面、目录、自己发表材料)。

(二)所在部门

申请者所属部门根据任职基本条件审查资格,并提出拟推荐意见后将个人“校内申请表”、“报送材料登记表”及所附佐证材料,和部门“汇总名册”(附件3113日下班前提交人事处,其中个人“申报材料登记表”部门“申报材料汇总名册”电子版通过RTX传人事处蔡春燕老师

四、其他

有关委托评审费用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在市教委审核通过我校实施细则以后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上外贤达学院各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候选人校内申请表(个人+部门填写)

附件2. 上外贤达学院各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候选人申报材料登记表(个人填写)

附件3. 上外贤达学院各系列中、高级专技职务候选人申报材料汇总名册(由学院或部门填写)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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