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鉴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蔡春燕发布时间:2019-12-12

贤达人通(201984

 

各院、系、部:

根据上外贤达人通(201710号《上外贤达学院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证鉴证规定》的要求,现对20171230前承担教学任务但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鉴证。请各部门负责人对附件名单中所列的本部门人员的持证情况逐项登记,于1213日(周五)下班前将填写完备的《201912月教师资格证鉴证信息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交给人事处蔡春燕。

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鉴证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1.2019年底应获未获证的专任专职教师,本年度考核最高等次为“基本合格”,并被调离教师岗位;

2.2019年底应获未获证的取得任课资格的专任专职辅导员及行政教辅人员,不允许承担教学任务。

 

(注:已参加2019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但还未到鉴证期的教师,也请提供测试情况并附网上截图)

 

特此通知

 

附:201912月教师资格证鉴证信息汇总表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中心)

2019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