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达人通(2019)84号
各院、系、部:
根据上外贤达人通(2017)10号《上外贤达学院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证鉴证规定》的要求,现对2017年12月30日前承担教学任务但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鉴证。请各部门负责人对附件名单中所列的本部门人员的持证情况逐项登记,于12月13日(周五)下班前将填写完备的《2019年12月教师资格证鉴证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给人事处蔡春燕。
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鉴证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1.2019年底应获未获证的专任专职教师,本年度考核最高等次为“基本合格”,并被调离教师岗位;
2.2019年底应获未获证的取得任课资格的专任专职辅导员及行政教辅人员,不允许承担教学任务。
(注:已参加2019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但还未到鉴证期的教师,也请提供测试情况并附网上截图)。
特此通知。
附:2019年12月教师资格证鉴证信息汇总表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中心)
2019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