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假销假的注意事项

发布者:蔡春燕发布时间:2016-04-27

    1.  严格执行事前请假、事后销假的请假流程,请假单及销假单将作为核发工资的重要依据。

    2.  请病假、婚假、产育假、公差须按照考勤管理办法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  三天以内的病事假、婚丧假由部门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连续调休、病事假、婚丧假等须有部门领导及分管院领导审批。

    4.  经审批后的申请表送交部门考勤人员汇总,教师岗位人员另需第一时间将复印件送交教务处、出国人员另送人事处。

    5.  表格中未列出的假期类别可在“其他”项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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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单及销假单

女教职工产假请假单及销假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