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中心、部、处:
根据市教卫工作党委人才工作处相关工作通知,经部门推荐、相关职能部处会审,拟推荐艺术与传媒学院许月兰副教授为本次人才计划推荐人选。
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者,请在3月19日下班前向督查办公室反映。
特此公示。
联系人:朱黎明 联系邮箱:1821030@xdsi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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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教卫工作党委人才工作处相关工作通知,经部门推荐、相关职能部处会审,拟推荐艺术与传媒学院许月兰副教授为本次人才计划推荐人选。
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者,请在3月19日下班前向督查办公室反映。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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