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达人通〔2024〕3号
各院、部、处:
经学校审定,同意各单位提交的合约到期人员的续签意见(个别情况已反馈单位)。同时将向单位主要负责人邮件反馈审定意见。续签工作将在崇明校区行政中心220会议室和虹口校区教学楼302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场次 | 时间 | 部门与对象 | 签约地点 |
1 | 1月10日 13:30-16:00 | 外语学院(15)、语言学习中心(6)、马院(6)、艺术与传媒学院(11) | 崇明校区行政中心220会议室 |
2 | 1月11日 9:30-11:30 | 商学院(10)、数字文旅学院(6)、国际交流学院(3)、数据科学学院(2)、教育学院(7) | |
3 | 1月11日 13:30-16:00 | 职能部处(29) | |
4 | 1月12日 9:00-11:00 | 国际教育学院(4) | 虹口校区教学楼302 |
二、请各单位务必做好相关人员以下工作:
1.按照反馈名单通知相关教职工续约事宜。
2.请在1月10日12:00之前通过邮件回传《各单位通知续约人员续签事项反馈表》;教学单位请院办相关人员汇总反馈,职能部处由人事处统计。
3.按照学校有关教职工离岗与离职管理规定提前做好相关工作 。
附件:各单位通知续约人员续签事项反馈表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