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达人通〔2023〕138号
各院、处、中心:
根据《上外贤达学院教职员工合约续签管理办法》(上外贤达人〔2022〕16 号)(后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了全面提升教职工队伍质量,有序开展2024年年初的人员续聘工作,请各部门做好到期人员的业绩评估。
针对不符合《管理办法》中“续聘条件”的人员,请用人部门提前做好调整预案,并在11月30日12:00前反馈至陈诚老师处。
人事处将在12月下达正式续聘工作文件。
如有疑问,欢迎随时沟通。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外贤达学院教职员工合约续签管理办法》
2.截至2024年年初到期人员的基层人员名单(另行下发)
人事处(教发中心)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