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达人通﹝2019﹞57号
各院、部、处: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为贯彻落实国家、上海市政府有关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81号)和(沪府发〔2017〕94号)等文件精神,于2018年制定并首次实施了《上海市民办教育“民智计划”管理办法》,近期又下达了2019年的项目申报通知。现就该项目的校内遴选与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背景简介
上海市民办教育“民智计划”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起、指导,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出资,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具体实施,旨在通过遴选、培育、凝聚上海市民办教育相关领域的“民办教育+”的复合型中青年骨干人才,组建相对稳定的复合型民办教育服务团队,建立特色鲜明、机制创新、引领发展的专业化民办教育智库。
“民智计划”每年评选10人,每人资助项目经费人民币20万元,项目完成期限为24个月。入选申报人均纳入上海市民办教育专业人才库,教育部对相关入选项目予以关注支持。
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将长期跟踪申报人发展情况,通过搭建人才交流互动平台、共享民办教育项目资源,建立长效扶持机制
二、申报对象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2月31日后),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良好的研究能力及实务工作经验的专职专任教职工均可申报。
三、项目要求
1.以应用型项目为主,符合“聚焦实务、引领实践”的立项原则,申报项目源于民办教育发展需求,聚焦民办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引领性问题,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项目成果直接指导民办教育实践管理。
2.选项角度可谓办学管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法律实务、政策评估等,但不限于以上方向。项目形式可以通过实务实务项目、实证研究、论坛活动等。成果形式不限,可以是一个自媒体产品、一个手机APP、一个小型工作室、一次主题论坛、一本案例集、一个创新金融产品、一个应用型数据库等均可作为项目成果。
3.项目入选、评审与结项要求。
1)项目评选采用两轮专家评审,首轮筛选采用书面评审方式,对入围候选人采用答辩评审方式,申报人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2)计划申报与过程管理均在网上操作。
3)项目中期及完成后,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中期评审与结项验收。
4)结项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其中,结果为“不通过”的,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将追回已拨项目经费,申报人取消五年申报资格。
四、时间安排
1.9月15日前,个人填写书面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 ),部门完成初审,并把个人申请书和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交给人事处蔡春燕。
2.9月17日前,学校完成评审工作并确定推荐项目及人员。
3.9月19日前,学校组织推荐申报者完成网上申报(网址:上海市民办教育管理网http://www.mbjy.edu.sh.gov.cn) 。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民办教育“民智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2:2019年“民智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中心)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