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专职辅导员与行政教辅人员需资格认定通过后方可兼课的规定”通知

发布者:蔡春燕发布时间:2018-12-20

贤达人通(201889

各院、部、处:

为确保教学质量,我校的专职辅导员与行政教辅人员如需兼课必须严格遵守《上外贤达学院关于行政教辅人员兼课暂行规定》(贤达人通[201722号)和《上外贤达学院关于专职辅导员兼任教学任务的暂行规定》(上外贤达人通[201016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相应专业背景的硕士研究生;

2.入职工作满1年,表现突出,经个人申请,所在部门领导批准(专职辅导员还需学工处审批);

3.行政教辅人员还需预先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三门专业理论课程考试;

符合以上条件者,方可提出兼课资格申请。

经教务处安排通过学校专业考核(教学试讲)合格后,才具备兼课的资格。

二、后续要求

专职辅导员经兼课资格认定通过后,参照新进专职教师管理办法执行,即兼课2年内必须获取高校教师资格证,2年后经学校鉴证未通过者取消兼课资格。

行政教辅人员必须获取高校教师资格证后方可兼课,特殊情况另定。

专职辅导员和行政教辅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兼任的教学任务(开设课程)由开课系、部根据本单位教学任务落实情况统筹安排,每周可承担不超过4学时的教学任务

自学校实施以上两个文件后,通过兼课资格审批的专职辅导员及行政教辅人员共计17名,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通过兼课资格审批的专职辅导员及行政教辅人员名单

人事处

20181220

附件:

通过兼课资格审批的专职辅导员及行政教辅人员名单

序号

部门/岗位

姓名

入职时间

资格审批情况

1

外语学院/辅导员

游芸

2014-9-5

20155月通过审批

2

外语学院/辅导员

孙琳

2016-8-29

20175月通过审批

3

外语学院/辅导员

石亚夫

2016-11-2

20185月通过审批

4

外语学院/辅导员

李雪

2017-9-1

20185月通过审批

5

商学院/辅导员

陈娜

2016-8-29

20175月通过审批

6

商学院/辅导员

张可心

2016-4-5

20175月通过审批

7

文管学院/辅导员

王晶

2014-9-5

20155月通过审批

8

文管学院/辅导员

李雅琼

2015-8-26

20165月通过审批

9

国交学院/辅导员

王雅婷

2017-9-1

20185月通过审批

10

国交学院/院办副主任

辛韫慧

2015-8-26

201812月通过审批

11

国交学院/辅导员

冷涛

2011-3-7

20185月通过审批

12

国交学院/辅导员

朱文筱

2016-8-29

20175月通过审批

13

国交学院/辅导员

解建达

2016-8-30

20175月通过审批

14

教务处/主管

陶洁

2016-8-29

已通过

15

学工处/副处长

张园园

2010-9-1

已通过

16

国际交流合作处/主管

王婷

2012-2-15

已通过

17

国际交流合作处/行政

张静

2015-11-16

201812月通过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