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达人通(2018)79号
各院、系、部:
根据上外贤达人通(2017)10号《上外贤达学院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证鉴证规定》的要求,现对2016年12月30日前承担教学任务但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鉴证。请各部门对附件中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登记,于11月30日(周五)下班前将填写完备的《2018年12月教师资格证鉴证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给人事处蔡春燕。
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鉴证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1.2018年底应获未获证的专职专任教师,本年度考核最高等次为“基本合格”,并被调离教师岗位;
2.2018年底应获未获证的取得任课资格的专职专任辅导员及行政教辅人员,不允许承担教学任务。
(注:已参加2018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但还未到鉴证期的教师,也请提供测试情况并附网上截图)。
特此通知。
附:2018年12月教师资格证鉴证信息汇总表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