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鉴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蔡春燕发布时间:2018-11-21

贤达人通(201879

 

各院、系、部:

根据上外贤达人通(201710号《上外贤达学院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证鉴证规定》的要求,现对20161230前承担教学任务但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鉴证。请各部门对附件中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登记,于1130日(周五)下班前将填写完备的《201812月教师资格证鉴证信息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交给人事处蔡春燕。

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鉴证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1.2018年底应获未获证的专职专任教师,本年度考核最高等次为“基本合格”,并被调离教师岗位;

2.2018年底应获未获证的取得任课资格的专职专任辅导员及行政教辅人员,不允许承担教学任务。

 

(注:已参加2018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但还未到鉴证期的教师,也请提供测试情况并附网上截图)

 

特此通知

 

附:201812月教师资格证鉴证信息汇总表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

2018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