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达人通(2018)44号
一、培训目标
(一)了解新时期高校教育及高校教师要求,提高思想政治素养与师德师风修养。
(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职业道德品质。
(三)初步掌握高等教育教学必备观念、方法和基本技能,为成为合格的高校教师奠定基础。
(四)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历史、现状以及发展目标,增强新教工适应岗位工作、实现角色转换的信心,以及对学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培训对象
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9月1日期间入职的教职工;退休高层次专家、中层领导、 国交院A-level项目人员、已 参加春季入职培训者不作强制要求,可自选模块或课程参训。
三、培训内容
(一)集中培训将于8月31日、9月1日,9月3日-5日开展,包含以下模块:
1.学校文化培训: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历程以及远景规划,使新教职工基本把握学校发展概貌,初步了解自身所肩负的使命。
2.师德修养培训:加强新教师对新时期高校教育、高校教师职业、教师师德规范、教师职业素质的认识,确立敬业爱岗、为高等教育事业奉献聪明才智的正确思想。
3.制度规范解读:帮助新教师初步了解学校各项制度、条例、办事流程,规范自身行为,尽快融入学校工作。
4.教学技能培训:实行“集中”与“分散”培养机制,充分发挥我校专家教授 “传、帮、带” 的作用,全面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教学基本功训练。新聘教师自9月起还将参加为期1年的上海市教委民教处组织的“强师工程”相关培训。
5. 同伴分享交流:通过优秀教职工分享成长过程、成长感悟,交流日常教学与管理工作的心得,使新教职工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坚定职业理想。
(二)分散培训(9月6日-30日)
1.教学观摩活动:采用优秀教师示范、青年教师随堂听课的形式,促进教师间相互学习交流、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质量。新聘任的教师自9月10日至30日需完成不少于8学时的听课任务,并提交由授课教师签名及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的“听课安排及审核记录表”。(注:执行培养计划的教师按计划操作)
2.岗位实践指导:根据学校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特点,结合相关管理规范,通过部门工作实践,帮助新教职工进一步了解职责任务及相应要求,自觉树立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全员育人意识,尽快适应岗位要求。
模 块 | 课 程 |
【学校文化】 | 学校办学历史、现状与发展目标 45’ |
发展规划与愿景(含互动交流)60’ | |
高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20’ | |
应用型本科高校内涵建设与转型实践 45’ | |
学校官网、信息系统与后勤服务 50’ | |
图书馆馆藏资源与利用 30’ | |
国际化办学特色 30’ | |
工会服务政策 25’ | |
参观崇明校区 | |
【师德修养】 | 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 45’ |
【制度规范】 | 多媒体及语音设备的操作培训30’ |
教学管理规范与政策解读60’ | |
科研管理制度 40' | |
人事管理与教师发展 60’ | |
【教学技能】 | 教师礼仪 30’ |
教师心理关爱 150’ | |
应用技术型大学的“学”与“教” 100’ | |
漫谈教师教学与科研40’ | |
【同伴分享】 | 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潜心教改·活力课堂60’ |
关爱师生·服务一线 转变观念·协同育人60’ | |
课堂教学示范 60’ |
四、培训安排表(见附件1)
五、培训要求
1.加强领导。本次培训在校领导部署下,由教师发展中心会同各院、部、处负责实施,重大问题向学校领导请示汇报。
2.加强管理。新教职工集中培训期间的考勤由人事处统一负责,请参加培训的新教职工提前15分钟到达培训地点,并按要求签到。如因部门特殊安排需请假者,由部门领导提前两天报人事处核准。缺勤2次课程(不含参观崇明校区),视为集中培训不合格(国交学院A-level项目教职工另行约定)。培训期间如有疑问,可咨询部门联络人或人事处相关工作人员。
3.加强考核。本次培训作为新进教职工试用期考核内容之一。请各部门为新人参训创造必要条件,加强培训跟踪管理与考核,按时完成考核评估工作。培训联络人在9月30日之前收齐新教职工入职培训系列反馈材料(附件2,3,4)和转正审批表(附件5)后统一提交至人事处。
上外贤达学院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8月21日